


一
岗位相关情况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 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 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8.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四)特别说明
对于以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人才引进并被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二
引进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泉州文旅集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r@qzctdg.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30。报名人员应当填写《泉州文旅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
同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第三层次及以上);
3. 个人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需可体现任职时间及岗位,例如:工作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其他如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个人工作证等佐证材料)。
4. 其他可佐证报名岗位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5. 我司公开招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扫码下载)。
(二)资格审查:我司将组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平台向报名人员公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三)考察了解:我司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对入围人员开展考察了解,考察方式包括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谈话及民主测评)、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方面;组织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公示:若考察了解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则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入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被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14天内报到。
三
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通知消息将通过我司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泉州文旅”发布,必要时将电话联系本人,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相关信息。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集团人力资源部接受来电咨询,电话:0595-28813399,联系人:吴先生。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并依法设立试用期;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转正;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属于企业经理层成员的,应同时签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并按要求执行。
(三)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我司公开招聘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四)报名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五)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编辑 | 小黄
审核 | 柠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