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防洪警报鸣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制定,现予以公示,以便枢纽附近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本枢纽的防洪警报意义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一、防洪警报器鸣放规定
1.枢纽首次开启闸门产生流量时,提前15分钟鸣放警报。
2.当出库流量在原基础上增加(或减小)达500m³/s及以上时,提前15分钟鸣放警报。
二、防洪警报器鸣放方式
1.警报器鸣放一次(15秒):代表在当前流量基础上减少500m³/s及以上;
2.警报器鸣放三次(每次鸣放15秒、间歇10秒):代表我站首次开机(或开闸)产生出库流量,或在当前流量基础上增加500m³/s及以上;
3.警报器鸣放五次(每次鸣放10秒、间歇5秒):代表我站召集防洪抢险队伍;
4.警报器连续鸣放2分钟:代表我站有重大突发事件,提醒上、下游两岸百姓应赶快撤离。
特此公告。
四川嘉陵江苍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