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评估对象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对本公告第二项所列示韩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协助管理人完成与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2.完成期限:接受管理人委托后1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若管理人不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则扣除评估费用的1%;
3.若根据现有资料,无法对韩妆公司待评估对象出具评估结论的,向管理人提供书面说明。
五、费用说明
六、报名要求
七、选任方式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东莞市韩妆美容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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