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0月26日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信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中安信公司以价值132,000万元的有效资产(如房产、土地等)出资,于2021年12月2日设立了新中安信公司,即长盛(廊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公司”)。长盛公司作为重整计划的执行主体,在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有序执行各项清偿等各重整事项,目前正处于重整计划三年执行和监督期间的第二年度。
经中安信公司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同意,管理人聘请税务咨询机构,现根据初步沟通结果,需要聘请评估机构对出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管理人秉承公正、公开、高效为原则,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择优选聘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中安信公司拟出资设立长盛公司的资产中涉及房屋建筑物,需要对相关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一)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评估目的,以重置成本法对拟出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二)高度配合主管税务部门和标的公司完成资产注入相关工作。(一)报名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2.因本项目标的在廊坊境内,考虑到差旅成本、工作便利及时效性,本次招募机构为在廊坊区域内注册的机构(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3.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在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并取得备案公告;4.资产评估机构须具有近三年AA级(含)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且拥有的资产评估师人数不少于10人,成立10年以上;5.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且近三年参加过类似评估项目;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仅能保留一家参与报名;7.评估时间要求:报名机构应承诺中选后需要及时开展工作(包括国庆假期),中选后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且能现场配合税务要求和标的公司要求完成资产注入相关工作。(二)报名文件内容
2.满足第一项报名要求的证明文件,涉及业绩证明的,请提供委托合同首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三)报名方式
报名文件应盖章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于2023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指定邮箱(zaxguanliren@VIP.163.com)提交并电话(联系方式:18801319749)告知。如报名期限内未能有三家合格机构报名,则报名期间顺延至2023年9月27日。(四)申报文件提交
报名结束后,经过初选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管理人将通知报名机构提交申报文件,告知申报要求。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陈述(选聘会议当天将告知会议链接)。正式陈述前,以提交报名文件时间顺序确定报名机构的陈述顺序。报名机构按照陈述顺序进行陈述后回答评审委员提问。每家机构评标时间为20分钟,其中陈述时间10分钟。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含)票数的为选定机构;如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三分之二以上(含)有效决议的,由评审委员会主席决定。拟报名参与选聘的机构,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在2023年9月25日12:00前联系管理人。再次提示,请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通过邮件方式向管理人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等相关报名文件。邮箱:zaxguanliren@VIP.163.com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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