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中国酒业协会CADA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酒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保障酒类行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经中国酒业协会批准,由中国酒业协会酒与社会责任促进工作委员会牵头制订两项团体标准《中国酒类企业ESG披露指南》和《中国酒类企业ESG评价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标准的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㈠从事酿酒产业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等工作领域,在社会责任和ESG报告撰写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实例;
㈡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高度重视;
㈢愿意提供标准制订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源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㈠参与本标准制订,具有标准内容的表决权;
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㈢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㈠能够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㈡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㈢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㈣兼顾标准的社会性和前瞻性。
四、申请要求
拟申请加入《中国酒类企业ESG披露指南》和《中国酒类企业ESG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相应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附件二),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酒业协会酒与社会责任促进工作委员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元月13716603956
李琪 18311075615
邮 箱:chinasao@cada.cc
附件一:《中国酒类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二:《中国酒类企业ESG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
中国酒业协会酒与社会责任工作促进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责编 / 娜仁托娅
美编 / 王小异
校对 /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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