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初
工业园区公安分局
接到群众朱某报警:
称自2019年起
其被一名“金某某”的男子
以帮助办理
“某白酒经销商代理权转让权”为由
先后骗走资金892万元

接案后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的身份信息
同时到酒厂进行核实
确定“白酒经销商代理权转让权”一事
纯属子虚乌有
该酒厂自2018年以来
不再增加传统式经销商
金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

随后
工业园区分局组织警力
多次赴云南、贵州等地实施抓捕
于6月底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
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是诈骗罪。

警方提醒
2、合同商谈过程中,切勿贪图便宜,诱惑即是陷阱,犯罪嫌疑人多是利用受害人这一心理实施诈骗。
3、合同签订双方在资金支付及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货物种类一定要有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方式一定要留有银行痕迹,便于公安机关能及时获取证据,打击犯罪。
素材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