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504破8号
本院根据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4日前,尽快向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