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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深圳社招7月28日起面试!大鹏新区资审公告到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26 20:35:2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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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宝安区、南山区面试公告已出!面试形式与往年有不同哦~同时,大鹏新区资审公告也终于发布!本次深圳社招备考周期非常短,进入资审的小伙伴记得提前做好面试复习!还没看其他区资审的小伙伴可查看>>>23深圳教师社招资格初审公告发布!

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信息、面试形式及时间安排表》(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周五)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宝安区海旺学校(宝安中心区N5区)。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报到,于8:00前到达学校东南门,8:00开始报到,必须于当天9:00之前到达考场。考生抽签开始后未到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面试通知书上的内容,做好考试准备。
(二)面试地点周边交通繁忙,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面试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面试,错过入场时间,被取消资格。
(三)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四)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点击查看>>>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信息、面试形式及时间安排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

南山区公办中小学教师面试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资格初审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30日(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安排请查询附件)。
2.面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麒麟中学(深圳市南山区正云路)。
请各位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40—8:00由南山实验教育集团麒麟中学南门进入。未在8:00前进入考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音体美考生可按需携带面试器材。
请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点击查看>>>
7月29日面试岗位.pdf
7月30日面试岗位.pdf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2023深圳教师面试时间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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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3年5月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审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hrss.sz.gov.cn/szksy/。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初审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9:00至初审工作结束。考生8:30开始入场,9:00停止入场。9:00之前需到达指定初审地点签到处,而非校门口,请考生把握好。
初审地点: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一期二楼体育馆,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6号。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包含九年一贯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校区间相距车程半小时左右,请各位考生注意区分。
由于节假日期间大鹏新区交通较为拥堵,请各位考生务必提早出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初审现场,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须由本人于2023年8月5日当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且须由本人于2023年8月5日当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所报考单位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外,未能在2023年8月5日当日9:0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9:00之前需到达指定初审地点签到处,而非校门口)。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须提供的材料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本资格初审公告,了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中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必须提供)。如果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与合同单位、工资发放单位或者实际工作单位等不一致的,现场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能互相印证且符合相关要求。如果考生提供的材料无法相互佐证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部分考生可能会候审时间较长,请自带足够的水和食物备用。
(六)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上网、传真等服务。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在入场后不得中途离场拿资格审查材料。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责任自负。
(七)资格初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考生应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否则取消其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不得在资格初审现场逗留。
(八)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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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初审材料清单封面
4.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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