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普兰县2023年文化创意博览会作品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25 0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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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落实地委“12114”工作思路,按照县委“四城四高四中心”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普兰县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出一批能够展现普兰本土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激发开启新征程、开创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现面向普兰县各界人士征集摄影、绘画、书法、诗歌文化创意作品,欢迎热爱普兰、关心普兰的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要求如下。(一)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要求具有正能量,主题突出,风格、题裁不限。1.摄影作品:图片清晰,分辨率4000以上,格式为JPG,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技术改变影像原貌。2.绘画作品:可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3.书法作品: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四尺宣纸(69cm×128cm)。4.诗歌作品:观点鲜明、突出正能量,原则上不超过50行。(二)每位作者限报三件作品参加展览,以最优成绩评奖,不重复累计奖项。(三)各参赛作品不需自行装裱,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进行制作悬挂。(四)在征集时间内,作者需带作品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经评选后,县委宣传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统一进行展览。(一)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二)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提供者本人承担后果,并自动退出评奖。(三)参加征集的作品入选后,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四)若单项参选作品不足或正好6个只评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其余为鼓励奖。(五)作品提交后即视参选者自愿接受本次征集的所有规定,征集方拥有该作品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参选人员递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一)摄影、绘画、书法、诗歌一等奖各1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二)摄影、绘画、书法、诗歌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150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三)摄影、绘画、书法、诗歌三等奖各3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各一本;(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参与创作的团体或个人要给予必要的支持。(二)讲求质量,精益求精。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鼓励创新创造,努力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不断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和感染力。(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普兰融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优秀文艺作品广泛深入走进机关单位、走进学校军营、走进千家万户,增强传播效果,实现活动目的。 普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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