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龙游商会组织架构图
宁波市鄞州区龙游商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
1、理事会职责
(1)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2)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3)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
(4)审议通过理事会成员的增补、更换和罢免事宜;
(5)审查、批准会长工作报告;
(6)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会长办公会职责
(1)按商会章程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3)每月召开一次;
(4)会长办公会直接领导商会专职秘书,并安排其工作;
(5)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会长职责
(1)主持商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2)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
(3)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决议、决定的签发;
(4)负责对商会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商会副会长(常)、理事的提名工作;
(6)召集或主持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办公(扩大)会议;
(7)提出下届会长成员候选人,提交理事会选举;
(8)决定专职人员中的中层以上人员的聘请与辞退;
(9)负责商会重大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经费的审批工作;
(10)对本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审核财务开支情况,并对有关凭证及财务报表审签。
(11)负责与政府有关领导、乡贤的联谊及其接待工作;
(12)负责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做年度工作报告;
(13)作为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商会签署合同,对内签署文件、决议,负领导责任;
(14)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参加理事会会议、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本会集体领导和决策;(4)接受会长委托,代表本会出席重要会议、参加重要活动和接待来访要客;(7)争做商会会员的带头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强商会的凝聚力;(2)受会长委托,代表本会出席重要会议,参加重要活动和接待来访要客;(3)建立并维护商会这一法律实体,了解章程中的各项规定;(4)作为会员利益的托管人,确保资产的安全,保证服务、活动、项目的质量,并努力维护商会的声望和信誉;(5)确保商会的宗旨、目标和政策符合时代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主要设施和资源进行评估和监管;(6)就商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7)防范未授权行为的发生,审阅报告、各部业绩及标准,并把报告提交给会员;5、秘书处(秘书长)职责,秘书长是本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会长和理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5)主持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拟定本年度秘书处工作计划;(6)提出副秘书长(常)和秘书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意见,报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审批确认;(7)制定秘书处部门副职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的方案,提交理事会审批确认;(8)主持制定秘书处内部管理制度,报会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9)主持制定秘书处财务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10)协调商会与各政府部门、各行业、各机构及实体机构的业务工作;(12)代表秘书处参与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计划的实施;(3)配合秘书处工作;协助秘书长进行策划、组织、协调与实施商会各类活动;(4)配合落实商会前期筹备工作,各类证照办理及变更;(1)制定年度会员发展、培训工作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会员发展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2)根据会员单位的共同需求,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工作,每年组织的大型培训服务不少于2次;(3)协助各行业专委会开展工作,助力企业发展。代表本商会与相关高校、劳务中介建立合作关系,帮助会员企业解决技术、人才及用工难等问题,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供给渠道;(4)逐步建立龙游(衢州)籍大学生“助学、创业、就业”平台,为在甬学子发展成长提供机会,同时也为会员企业储备“子弟兵队伍”;7、投资创新部职责
(1)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投资创新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
(2)制定各拟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及投资实施办法、流程,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
(3)为商会、为会员出谋划策,不断创新,制定规划,让商会自我造血,反哺会员。
(4)根据各类投资产品的专业性要求,提升品质,把控风险,定期组织专业人士进行相关培训工作,每年组织的大型培训服务不少于2次;
(5)会长授权安排的其它活动。
(1)制定年度会员企业服务工作计划、对外交流工作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行业联络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2)成立各行业专业委员会,串联同行业态,资源共享,抱团发展;(3)协调配合本部门与商会各部门、各行业、各机构及实体机构的业务工作;(1)制定年度公益慈善工作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公益爱心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2)制定慈善项目的选择标准及项目实施办法、流程,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3)关爱会员企业,联络乡贤,走访会员家庭,募集善款于社会助学、救济病困等。代表本商会参加相关公益慈善活动,每年以本商会名誉支持的公益慈善活动不少于2次;10、金融服务部职责
(1)制定年度金融服务工作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金融服务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
(2)为会员企业金融赋能,加强与金融部门(含:证券公司、银行、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制定各项金融服务实施办法、流程及标准,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
(4)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快捷、更优惠的金融咨询与服务;邀请专业人士进行金融知识的培训。
(5)监督商会财务工作,并对有关凭证及财务报表审签;
(6)会长授权安排的其它活动。
11、法律事务部职责
(1)制定年度法律服务工作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法律事务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
(2)加强商会与各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会员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3)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对会员企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如:税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4)会长授权安排的其它活动。
12、监事会(监事长)职责,监事长是本会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会长和全体会员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对商会的日常事务及与商会章程、宗旨不符的行为进行监督;(2)对商会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其落实;(3)对商会会议的定期举行和周期提出建议并督促其落实;(4)对商会资金来源的落实及财务支出、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并督促其向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公布;(5)定期召开监事会,监事会有权在商会成员内聘请监事会成员;(6)监事会有责任及义务向理事会提请商会任何成员有悖商会宗旨及章程的行为进行审议并通过罢免;(7)监事会将严格按商会宗旨及章程开展工作;监事会受全体会员监督。(1)制定年度支部党建促会建的活动计划,报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批确认后,由支部、秘书处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