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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仲裁委走访调研市女企业家商会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22 00:47:23     32

走访调研

 7月21日下午淮安仲裁委秘书处党组书记、秘书长蒋维林,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陈忠竹,会同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陶光华等赴市女企业家商会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受到商会会长龙晋辉,常务副会长王艳、田伟等女企业家们的热烈欢迎。


 陈忠竹介绍了仲裁法律制度、与诉讼相比的特点与优势、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和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以及仲裁委计划在市区选择部分影响面广、代表性强的商会设立仲裁服务联络站的方案。

 龙晋辉会长介绍市女企业家商会有226家会员企业,也是淮安市唯一以性别成立的商会,商会过去也搞过法律方面的讲座,但对仲裁法律制度了解不够,运用很少。通过座谈交流,大家对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高效性、社会性、自治性、广域性、保密性等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充分认可仲裁对解决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具有独特作用。希望仲裁委在市女企业家商会设立仲裁联络站,进一步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更加广泛地近距离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陶光华表示,市工商联欢迎并积极支持仲裁委主动作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希望商会进一步加深对仲裁的认识,扩大在会员企业的宣传,积极运用好仲裁这一法律制度。

 蒋维林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壮大的意见,提出仲裁就是要响应中央号召,落实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运用仲裁法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要充分发挥仲裁优势,依托商会不断延伸和扩大服务领域,通过仲裁的高效、快捷、公正裁决,为女企业家等广大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希望仲裁与商会携手合作,发挥好仲裁联络站的纽带作用,让更多的淮安女企业家了解仲裁、信任仲裁、选择仲裁,共同为淮安经济运行率先复苏和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市工商联经济联络处张志勇处长和秘书处研究咨询部部主任孙大权、副主任金丽参加了调研活动。

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补充仲裁协议


双方因XX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电话:0517-83320395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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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金   丽

审核人:孙大权

编辑人:王超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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