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数字经济 产业数字金融 工业互联网 数字化转型 数字信用体系





2022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产业数字金融。近年来,数字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助力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也要看到,我国产业数字金融发展仍是不平衡、不充分的。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不稳健、管理不规范、数字化转型滞后等问题,数字金融对产业端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效率还有待提升。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链深化发展,传统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商业模式发生变化,对数字金融服务的适应性和创新性提出新的要求。加快发展产业数字金融,着力破解产业数字金融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是数字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方向。
在此背景下,中国数字金融合作论坛与深圳香蜜湖国际金融科技研究院于近期联合举办“产业数字金融的实践路径与未来方向”闭门研讨会,探讨产业数字数字金融发展的背景与意义,分享业内产业数字金融最新实践与案例,剖析数字金融服务产业实体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并就推动产业数字金融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会议由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主持,分为主题演讲、专家点评、圆桌讨论等环节。




李礼辉
中国银行原行长
主题演讲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鲁春丛,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吕仲涛,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郑海伟,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修国受邀发表主题演讲。




鲁春丛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

吕仲涛
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

郑海伟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唐修国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专家点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尹艳林,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原中国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王朝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受邀点评。




尹艳林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

王一鸣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王朝弟
原中国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

周诚君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
圆桌讨论

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蚂蚁集团研究院院长李振华,中企云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江等参会嘉宾先后在圆桌讨论环节发言。



我国产业数字金融发展方兴未艾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金融数字化转型与产业数字化转型形成历史性交汇,产业数字金融应运而生。会议认为,产业数字金融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产业数字金融,包括为产业服务的数字化金融和为产业数字化服务的金融。狭义的产业数字金融,是指以企业数据有效利用为基础,以产业数字化与金融数字化深度融合为特征,为企业提供综合化、数字化金融服务的新业态,是金融机构对公业务的新形态。发展产业数字金融对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一是有望系统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大幅提升信用评价的准确性,三是为实体经济带来显著的降本增效,四是更加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
会议指出,发展产业数字金融离不开产业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其中,工业互联网对产业的赋能,为产业数字金融发展创造了基础。近年来,在产学研用金共同努力下,我国工业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之路,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阶段性成果,为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我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240个,连接设备数量超8100万台套,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达1.2万亿,应用范围拓展至45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覆盖工业大类的85%以上,带动制造业增长1.75万亿元。
会上,多家机构分享了产业数字金融相关实践与案例。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登记(确权)平台体系建设,为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市场提供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算力支撑。工商银行加强D-ICBC 数字生态、ECOS 技术生态建设,构建平台金融服务体系,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打造平台化服务,通过开放银行增强产融信息共享与合作,以“自由+开放”的格局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用友金融分享了包括基于财税数据的产业链金融、股权激励服务云平台、银行司库和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在内的四种科技赋能产业数字金融建设的模式。三湘银行分享了其深度服务先进制造产业链的经验,提出发展数字金融要“理解产业、依靠硬科技、基于流程数据”,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
产业数字金融发展需积极应对五大挑战
会议认为,产业数字金融与产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将全面变革传统金融服务逻辑,实现金融服务全面融入产业生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当前,我国产业数字金融与产业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面临五大困难与挑战。
一是产业数字金融的数据基础尚不坚实。产业数字金融以数字信息为基础,数字信息来源于实体企业。目前,我国实体企业数字化基础不均衡、数字化程度参差不齐,尤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条件、能力和意愿明显不足,加大数字金融服务对接和嵌入难度。同时,中小企业数据可获得性、覆盖面和颗粒度均较为有限,缺乏成熟、普适、标准统一的数据采集、授权、加工、使用和流通机制,制约产业数字金融进一步发展。
二是产业互联网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平台企业价值尚未充分体现。一方面,数字金融与产业互联网缺乏对接标准,导致金融机构业务技术系统与产业互联网平台对接不顺畅,金融服务创新滞后于产业互联网发展。另一方面,产业场景的复杂性制约了产业数字金融的延伸拓展。各类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了众多中小企业数据,但数据揭示的海量关联结构和复杂交易关系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是金融机构对公业务尚未突破传统信贷风险模式与标准。目前产业数字金融更多沿用了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关注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关系,没有完全渗透进供应链运营的全过程,难以真正了解、把握产业和企业风险。
四是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产融合作生态尚未建成。相较于传统金融服务模式,产业数字金融更注重与产业客户、政府机构、科技公司、金融机构及产业链供应链的各类参与主体之间的开放共享、共生共赢,但我国尚未形成与之相匹配、标准化、易推广的商业模式。金融机构主导的产业数字金融不具有普适性,中小企业数据由各家金融机构“独占”,天然割裂难以共享。第三方数据机构主导的产业数字金融试错成本较高,风控模型与算法迭代优化过程中形成的坏账难以消化解决。
五是基于数据的数字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不同于传统以抵质押物为主的主体信用体系,数字信用体系以全产业链交易数据与替代数据为依据进行风险防控,改变了原有金融风险形态与防控机制,产生新型风险。目前,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数据从采集到交易的各个环节存在一定制度障碍、缺乏规范权威的服务机构和平台,数据流通市场不成熟,数据要素价值仍有待进一步释放。
多方协同共促产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产业数字金融既是传统产业金融数字化转型的产物,也是顺应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趋势、助力以工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产业数字金融发展,应遵循数字化发展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和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和配套制度。发展产业数字金融,涉及产业、金融和数据三方主管部门,需充分发挥国家数据局在产业数字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统筹引领作用。加快制定产业数字金融与产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规则与基础性制度,出台相关具体行动方案。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数字金融与产业互联网的接口标准。
二是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金融产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第三方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丰富普惠的服务,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科技公司通过技术赋能为工业实体、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三是创新金融机构风控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产业数字金融,要求金融机构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以数字信用为基础的智能风控体系,探索对公业务的全新发展路径。利用数字技术实时、动态、多维度进行数据交叉验证,提高交易审核与交易风险评估的效率、客观性和智能化水平,创新风控管理模式。
四是构建多方协同的产融合作生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与产业互联网企业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合作,构建基于生产数据的增信系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着眼于跨界融合、培育机制、扩大需求、先易后难、蹄疾步稳,逐步打造融合发展的生态。
五是打造数字信用体系。加快完善数据要素的基础制度环境,平衡好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数据深度挖掘与防止过度依赖之间的关系,共建可靠互信的数据生态,增强数据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的水平,实现数据流通券过程动态管理。加快提升数字供应链的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征信体系,提供境内外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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