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企
省级 2024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外贸发展方向)
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开始申报

一、支持对象及内容
对在顺德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参展给予支持。
二、支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支持标准
(一)重点线下展会
对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境外展会(附件 2),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 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 9 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 80%且最高不超过 30,000 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根据国家及地区划分(附件4)。
(二)一般性线下展会
对参加重点展会以外的其他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 1 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 9 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 50%且最高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下展会不得超过 5 个。
(三)线上展会
对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线上境外展览平台参展(附件3),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展会按不超过 80%且最高不超过 5,000 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线上展会不得超过 5 个。
四、申报材料
(一)境外线下展会
1.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 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8.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9.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 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1.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线上展会
1.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展位网页截图(须含有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以及磋 商截图(须含有买家和参展商信息,磋商日期)。
5.企业与“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承办单位签订的参展 合同(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提供承办单位盖章情况说明)。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资金申报
申报单位须于 7 月 10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胶黏成册、一式两份)及企业材料扫描版(将盖章申报材料扫成 1 份 PDF 文件发 送至邮箱 824154068@qq.com)报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地址: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 3 号广东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科技创新大楼 1 楼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邝小姐 22228590,黄小姐 22835490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1.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
2.“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下展)
3.“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上展)
4.2023 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下展) 展位费补贴标准
5.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以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