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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手中收购名酒再次销售,这样也会被处罚?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7-05 14:50:03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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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北京市市场监管网站显示,北京欣欣顺通商贸有限公司从个人手中收购茅台、汾酒等名酒,且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及进销台账,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介绍,该公司从不同个人手中收购21瓶白酒,其中包含多款知名品牌白酒。据统计,该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金额为1.27万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无独有偶,今年5月,杭州江干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王某开设的钱江烟酒茶商贸进行检查时在他店里发现标注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国窖1573经典装标识品牌的酒,共计23瓶,这些酒全部没有进货凭证。
据市场监管相关人员介绍:当时让店家提供进货渠道时,店家称是从零散人员处一瓶两瓶收购而来,计划卖掉赚点差价。
经过鉴定,王某销售的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计货值金额为28884元。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开出罚单,没收全部商品,并罚款75000元。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不是从正规厂家进过来的,没有经过授权,即使是真酒,也可以判定为侵犯商标,店家需要经过商标持有人同意授权,才属于合法。

资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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