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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嘛!祥云13名酒司机被交警查获曝光!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6-30 22:51:08     12

云南大理祥云交警现将近期工作中查处的涉酒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交通参与者以案为戒,知敬畏、守规则。
案例一
2023年5月18日,杨某某(男,45岁,祥城镇人)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及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37mg/100ml)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3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2023年5月18日,吴某某(男,30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64mg/100ml)驾驶云LT***1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吴某某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2023年5月18日,张某某(男,44岁,祥城镇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35g/100ml)驾驶云L6***6号小型普通客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3年5月18日,谢某某(男,29岁,宾川县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29mg/100ml)驾驶云L2***K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谢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五
2023年5月18日,杨某某(男,47岁,祥城镇人)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及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47mg/100ml)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杨某某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15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六
2023年5月19日,杨某某(男,35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25mg/100ml)驾驶云L1***L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七
2023年5月24日,姚某某(男,28岁,祥城镇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50mg/100ml)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姚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21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八
2023年5月24日,李某某(男,51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31mg/100ml)驾驶云LK***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3年5月24日,自某某(男,51岁,刘厂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68mg/100ml)驾驶云LD***4号轻型栏板货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并对自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2023年5月24日,李某某(男,21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32mg/100ml)驾驶云L3***9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一
2023年5月24日,褚某某(男,43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64mg/100ml)驾驶云L1***S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褚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二
2023年5月24日,卢某某(男,56岁,祥城镇人)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44mg/100ml)驾驶云L7***0号小型轿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卢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行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十三
2023年5月26日,褚某某(男,51岁,祥城镇人)未取得驾驶证及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呼气酒检结果为58mg/100ml)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依法对褚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50元的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记于心、践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来源:大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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