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3日!喝啤酒解乏,遇交警被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6-26 12:36:38
12

酒驾害人害己,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面临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请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9日,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男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当日23时许,陈某信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织金县龙洞加油站附近,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查询核实,陈某信曾于2017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信交代,当晚在一餐馆吃饭时,感觉有点累,就喝了一瓶啤酒解乏,酒足饭饱侥幸骑车回家,没想到那么晚了交警还在查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陈某信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