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政策要点梳理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分为两类:
能效领跑者:覆盖原油加工、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等43个细分行业,依据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及标杆水平进行评选。
碳效领跑者:聚焦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5个行业,依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开展推荐。
二、申报企业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且年能耗超1万吨标准煤或年碳排放超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需满足:
【1】能效达行业标杆水平,主要工艺设备国内领先;
【2】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达标;
【3】建立能源管理、测量管理体系,配备计量器具并通过审查;
【4】制定节能降碳计划,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或能碳管理中心;
【5】符合产业政策,无落后工艺设备;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及失信记录等。
三、工作程序
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行业协会亦可推荐。
地方初审:省级工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后,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报送国家三部委,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复审发布:国家三部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名单,每个行业入选企业不超过5家。
宣传推广:各级部门将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整体能效碳效提升。
四、附件材料
通知附有推荐范围明细、汇总表及两类申请报告模板,供申报单位下载填报。
五、实施意义
本次工作旨在树立行业标杆,激励企业对标先进、挖掘降碳潜力,是“十五五”期间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申报,共同助力国家碳达峰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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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工信部官网
《通知》原文如下
content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效、碳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工业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单晶硅,多晶硅,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43个细分行业。
(二)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依据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等5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效达到或优于本行业现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不低于本地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或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地方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三)部门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和发布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四)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
附件:
1.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
2.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
3.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4.2026年度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