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展法律服务资质和要求》团体标准审定会于北京召开。据介绍,该标准是我国首部聚焦会展法律服务基本要求的团体标准,旨在填补我国会展法律服务基本术语、服务范围、质量控制和评价改进等方面的标准空白,为中国会展业法律服务标准化与中国会展法治化建设确立行业标尺。
标准审定会由该团体标准主起草人、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展法专委会主任张万春主持,来自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展法专委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委员会、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出席参加该审定会。

审定会现场照片

审定会专家及参会人员合影
评审专家组由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长曲维玺、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储祥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副院长许忠伟、天津商业大学副教授杨琪和原北辰会展集团副总经理刘海莹组成。曲维玺会长被专家组一致推选为标准评审专家组组长。曲会长认为,作为会展法律服务领域首部团体标准,审查工作既要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规定和程序,又要考虑标准的体系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需要回应会展活动数字化以及“企业出海”背景下跨境合规等前沿法律服务需求,发挥首部团体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会展法律服务行业迈上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
作为标准牵头起草人,张万春主任代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会展法专委会介绍了《会展法律服务资质和要求》团体标准的项目背景和立项必要性、标准制定概况、标准核心框架和主要内容、创新特色与实施价值。该标准针对行业痛点和会展业法律服务的核心需求,明确了会展法律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的资质、能力和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评价等内容。该标准为遴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了客观依据,从源头降低合作选择风险,助力获取标准化、高质量的会展法律服务,有效防控会展全流程的法律风险,有利于提升会展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运营。
专家组认真细致审查了该团体标准,建议《会展法律服务资质和要求》修改题目为《会展法律服务基本要求》。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在标准内容、格式和规范性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一致同意该团体标准通过审查,建议根据评审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标准。
来源: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法律与政策专委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