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江苏盐城召开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会议。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行业座谈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四部委联合出席,江苏、浙江、安徽、新疆等光伏重镇市场监管部门悉数到场,27家头部光伏企业被"点名参会"。

会议的核心指向非常明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光伏企业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更关键的一句话是—— "对行业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提醒约谈仍不整改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处置。"
这是国家监管部门首次如此明确地对光伏行业低价内卷"亮剑"。
一、光伏价格战到底有多惨烈?
在讨论监管出手之前,先回顾一下光伏行业2026年上半年的"成绩单"。
全行业集体失血。光伏主产业链31家企业中,17家已披露上半年业绩预告,全部预亏,合计亏损约168亿至196亿元。头部五家组件企业毛利率集体为负:天合光能-1.42%、晶科能源-0.82%、晶澳科技-4.03%、东方日升-7.41%、海泰新能-11.17%。
价格击穿成本线。截至7月,多晶硅价格较年初下跌42.3%,跌至约30元/kg,远低于行业平均生产成本38元/kg以上;组件现货最低价跌至0.65元/W,而行业完全生产成本约0.82元/W。公开招标中频繁出现0.70元/W以下的报价,甚至有订单开出0.66元/W的超低价——卖一块组件亏几分钱,卖得越多亏得越多。
企业批量倒下。2026年上半年,全行业已有30多家涉及硅料、硅片、电池片和辅材的企业走到破产重整或清算。
这就是光伏价格战的终局:全产业链没有一个环节赚钱,所有参与者都在流血。
二、为什么之前管不住?
过去两年,行业协会多次呼吁"反内卷",多次发布自律倡议。为什么管不住?
根源在于:没有统一的成本标尺。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早就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低于成本的投标。"但这条法律在光伏行业基本是空转——因为"成本"二字无法定义。
每家企业的财务处理方式不同,设备折旧年限不同,管理费用摊销方法不同。甲企业说自己的成本是每瓦0.65元,乙企业说自己的成本是每瓦0.75元。当乙企业指责甲企业低于成本倾销时,监管部门和评标委员会根本没有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去核验。
你说别人低于成本,别人反问你凭什么这么说?答不上来。
一体化企业还有更隐蔽的玩法——通过内部转移价人为压低下游成本。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全链通吃,内部结转价自己定,每一段都按"自供价"算成本,转头对外报价时每段都比专业化厂商低一截。专业厂在每一段单品招标里都被按着打,因为根本不在同一口径上比较。
没有统一的"账本",就没有可执行的规则。这就是为什么此前的自律倡议全部落空。
三、《通则》改变了什么?
7月27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指导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牵头编制的团体标准《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T/CPIA 0156-2026)正式实施。

光伏行业第一次有了统一的"成本账本"。
这把"标尺"的核心设计:
三层成本体系。现金成本(直接付现)、生产成本(含折旧)、全成本(含期间费用),层层递进、各有侧重。投标价对标哪一层、用哪条法规,一句话就能核验。
全产业链统一口径。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四大环节,对硅料消耗量、综合能耗、设备折旧年限、人工成本、摊销费用等核心指标,设定标准化的计算公式和范围。TOPCon、HJT、BC等不同工艺路线分别适配核算规则。
堵住核算套利漏洞。三条老套路被精准封堵:
- 一体化企业内部转移价:必须阶梯式全成本结转,内部结算价必须等于上游全成本,不能再靠"自供所以便宜"当挡箭牌;
- 闲置产能折旧:必须计入全成本,不得剔除,淡季藏折旧的老把戏行不通了;
- 折旧年限:统一锚定企业会计准则,A家10年B家20年的混乱时代结束。
更关键的是——所有公式、参数、分摊规则均可通过企业MES/ERP财务账面数据回溯验证。这不是倡议,这是可核查、可执法的技术标准。
硅基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严大洲评价:这套标准终结了"成本多少各说各话"的行业乱象。
四、招投标市场的游戏规则变了
有了统一成本标尺,招投标环节的运作逻辑直接改变。
以前:企业开出0.66元/W的超低价,评标委员会想否决但没有依据——因为无法证明这个价格低于"成本"。
现在:评标委员会可以依据《通则》测算出的行业基准成本进行对比。如果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基准,且企业无法提供合法的成本降低证明(如独家技术突破),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依据《招标投标法》否决其投标。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表示:该标准对判定低价倾销提供了明确依据,企业敢于抵制低价亏本销售,能有效守住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彻底改变劣质企业搅局、优质企业吃亏的不正常局面。
更重要的是,监管的刀不仅指向卖方,也指向买方。
据参会人士透露,市场监管总局在盐城的指导会上,不仅向制造企业讲明了违法风险,也向采购方提出了明确要求——采购单位要改变以往单纯看重最低价的评标办法,合理设定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权重,把报价合规性列为审核重点。
这意味着,过去央国企招标"唯低价是取"的逻辑被正式纠偏。买方不再盲目追求最低价,卖方无法再通过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招投标市场的低价竞争在制度上被堵死了。
五、"依法严肃处置"不是空话
这次会议最值得关注的一句话是: "对行业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提醒约谈仍不整改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处置。"
这不是行业协会的软性倡议,而是国家监管部门的明确表态。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做好企业成本核算与价格监管执法衔接,综合运用提醒敦促、合规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
这意味着监管路径清晰:先提醒→再约谈→仍不整改→依法处置。
依据《价格法》修正相关要求,企业报价低于统一核算的全成本,可直接认定恶意低价竞争。监管部门可依法开展核查、处以罚款,同时限制企业参与大型光伏项目招投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评价:这是行业治理从"软约束"走向"硬制度"的核心技术抓手。
六、冷静看待:价格底线建立,但产能出清尚需时日
乐观之余,需要冷静看到一个现实:价格合规指导解决的是"低于成本卖货"的问题,但不会让多余的产能一夜消失。
前几年大量资金涌入光伏领域,全球组件名义产能突破1400GW,而全年实际需求仅550-600GW,整体供给是需求的2.5倍,行业平均开工率不足50%。
价格底线建立后,行业将进入"规则建立与政策止血"阶段:
- 第一阶段:通过成本核算通则和监管价格合规,把组件价格固定在合理成本线以上,停止全行业亏损(当前阶段);
- 第二阶段:能耗标准约束落后产能退出(2027年1月1日强制国标实施);
- 第三阶段:供需再平衡,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无底线降价的阶段确实结束了,但物理产能的过剩需要时间消化。
结语
2026年7月31日,光伏行业迎来一个制度拐点。
从行业协会的自律倡议,到国家监管部门四部委联合"亮剑";从"成本多少各说各话"的糊涂账,到统一的《成本核算模型通则》;从招投标"唯低价是取",到报价合规性列为审核重点——光伏行业治理正式从"软约束"走向"硬制度"。
这场监管风暴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晰:光伏行业不能再靠"谁敢亏钱"来竞争,必须回归"谁有质量、谁有技术、谁有价值"。
对于光伏企业而言,过去比拼的是谁敢报低价、谁敢亏钱抢市场;今后比拼的是谁能在统一的成本核算框架下,通过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赢得合理利润。
当行业已经不自觉,国家必定来动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