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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王集镇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31 19:11:29     0
泗阳县王集镇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泗阳县王集镇政府会议室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泗阳县王集镇;

1.2招标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将原有两根框架柱、一道梁、部分板、墙体及主席台台阶拆除,原有两根框架柱截面加大、梁截面加大、新建墙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1139.07元;

1.6本工程设1个标段。

二、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5.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5.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踏勘现场确认单;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5日9:30

开标地点:泗阳县王集镇人民政府三楼西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发布,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2026年7月30日

审核:陈   勇

审稿:许   卫

发布:严梓力

来源:镇生态环境和建设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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