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C馆出租 | 项目编号 | 202608007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3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8月6日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标的位于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郴州国际会展中心1层西侧(不含中厅),建筑面积约4900㎡(整体面积4742㎡+公共区域158㎡),招租的划定区域西临展馆主入口通道,东接展馆内部配套服务区,北邻公共洽谈区,南靠展馆货物临时堆放区,区域边界清晰。 2、权益状况: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郴房权证城苏仙字第 7140283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郴国用2016第SJ0055号》,产权登记用途为商业。 3、实物状况:标的按照大型会展场馆标准建设,配备基础的展会功能配套设施,包括大跨度无柱展示空间、自动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独立水电计量装置、公共卫生设施等,具备承接各类商品展销会、行业博览会、企业品牌推广会、商务洽谈会等商业用途的功能条件,可满足不同类型展会的场地使用需求,同时该区域可独立封闭管理。 | |||
挂牌价 | 70.56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 | 20万元 | |
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4个月 | |
出租用途 | 1、租赁场所为商业用途;矿晶、水晶、珠宝玉石、工艺艺术品展销、当地土特产及文旅文创配套商业卖场为优; 2、严禁易燃易爆、环保消防不达标、扰民类业态; 3、不得经营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 | |||
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 | 1、承租押金为3个月租金,商品售后质量保证金20万元,均不计息,不抵租金,合同终止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全额退还。 2、租金首年无递增,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3、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及商品售后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前1个月内支付给出租方。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3MAETJ1TR0F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出租采用加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标的以房屋现状出租。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实地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资金及经营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资金及经营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及商品售后质量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将标的交易保证金20万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6:3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应与意向承租方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商品售后质量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2626805获取)。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8、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对资产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改装、改造、装修等,应将书面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且承租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11、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承租押金将不予退还。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13、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7月31日8:30时至 2026年8月6日16:30时。 | ||
报名手续 |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6:30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承租,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②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2000元及其整数倍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6年7月31日8:30时-2026年8月7日9:30时。 | 延时竞价 周期 | 60秒 | |
交易服务费 |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按标的成交价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35-262680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方式 | 王经理13973508695 | |||
技术支持 | 0735-2626805、4008289082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联系电话:0735-8899600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方,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626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735-8333327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69232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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