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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30 11:12:04     0
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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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

老政策运行近40年:以(89)国税地字第013号为代表的系列文件,长期对电力、油气、煤炭、矿山、建材企业大面积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调整原因:长期全额免税导致土地粗放占用、土地利用效率低、行业间税负不公,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统一税制公平性,分阶段取消生产用地免税,仅保留安全、公益、基础设施类土地免税。

执行起点:2026年9月1日全面落地,设置1年过渡期缓冲企业税负压力。

原有免税土地分两步恢复征税(增收条款)

(一)适用土地范围:

所有过去依据(89)国税地字第013号及配套附件文件享受免税的土地:

电厂灰场、排灰管线;

矿山采矿场、尾矿库、矸石山、排土场;

油气开采场、矿区生产堆场;

建材矿山采掘用地等直接生产经营用地。

(二)两阶段征税安排(过渡期):

1.过渡期:2026.9.1—2027.8.31(12个月),原全额免税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税负直接上浮50%。

2.正式全额征税:2027.9.1起永久执行,上述土地不再享受任何减免,全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9)国税地字第013号等全部旧免税文件同步废止。

关键区分:本条是取消老政策生产用地免税;第二条是新设、永久保留的安全/基础设施免税清单,二者互不冲突。

2026.9.1起保留的免税土地(8类,不分过渡期)

(一)通用规则:

土地取得方式不限:自有、租赁、无偿划拨/借用均可享受免税;

覆盖建设期+运营期: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即可免征,无需等到投产;

核心判定标准:厂区围墙内生产、办公、生活区一律不免税,仅限厂区外、安全防护、线性基础设施、水利防洪公益用地。

(二)各行业免税范围:

1.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企业免税用地

工矿区内部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

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厂区内油气开采场、储油区、加工车间不在免税范围,2026.9.1起减半征税。

2.油气长输管道配套用地

管道线路本体用地;

管道施工临时占地(施工期全程免税)。

3.水电站免税用地

水库水面淹没区、大坝(不包括发电厂房用地)、堤防、护坡、航道(含航道设施)、过鱼设施、灌溉、泄洪、增殖放流站;

排除项:发电厂房、厂区办公生活区正常征税。

4.核电站配套安全用地

仅堤防、护坡用地免税;核岛厂房、办公生活区全额计税。

5.火电厂厂区外交通用地

围墙外铁路专用线、公路免税;厂区内所有用地一直征税,灰场自2026.9.1起减半征税。

6.电网供电企业

输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

线路施工临时用地。

变电站用地不在本次免税清单,按第一条过渡期政策恢复征税。

7.煤炭企业

炸药库库房外部安全隔离区;

厂区(含生产、办公、生活区)外铁路、公路;

对外开放的公园、公共绿化带用地。

采矿坑、矸石山、尾矿库2026.9.1起减半征收。

8.金属/非金属矿山、建材矿山

仅炸药库外部安全隔离区免税;采掘场、尾矿库、堆料场过渡期减半征税。

减免税留存备查征管要求

No. 1

申报要求

享受第二条免税优惠,必须按期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报,不能直接零申报不备案。

No. 2

备查资料清单

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协议;

临时用地批复、施工占地许可;

立项、规划、环评文件;

土地用途证明(区分厂区内外、安全区、管线用地图纸)

No. 3

风险提示

无法证明土地属于第二条8类范围的,不得享受免税,需补缴税款+滞纳金。

新旧政策变化对比

企业实操落地要点

1.土地分类梳理

2026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台账拆分:①生产堆场/采矿场(过渡期减半);②安全/管线/厂区外道路(永久免税);③厂区内办公厂房(一贯征税)。

2.税负测算

2026年9月起原免税生产用地税负直接增加50%,2027年9月翻倍,煤炭、火电、矿山企业成本上升最明显。

3.资料归档

管线图纸、厂区红线图、炸药库安全距离批复、临时用地批文单独存档,应对税务核查。

4.申报区分

纳税申报时分开填报:减半征收土地、第二条免税土地、正常应税土地三类数据。

公众号:晟大咨询

微信号:shengdashuiw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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