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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公布过一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典型案例。下列均为真实案例,希望大家文明投标,遵纪守法。
01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某殡仪馆设备及用品采购项目,A公司中标,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是灵龛产品的制造商,并在技术部分附上生产厂房实景照片、生产设备图片证明其生产能力。
经调查,该公司并不具备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投标文件中资产权属不准,展示的厂房、设备等资产均不属于该公司所有;文件制作存疑,投标文件系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制作,非公司真实能力的体现;证明材料造假,供应商提供的照片来源不明,无法证明其具备制造能力,也无法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其自称“制造商”身份系虚构。
最终A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02
供应商串通投标

某医院采购设备项目。项目评审结束后,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违纪线索:在该项目电子化评审过程中,A、B两家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涉嫌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对项目进行废标处理,并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
03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其中标A公司以“雷电导致生产厂家电路短路失火、核心生产设备损坏,无法按时交货”为由自愿放弃中标。财政部门检查发现,该供应商未提供企业受灾证据,中标供应商涉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结果:A公司被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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