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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交会”会展产品质量消费提示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27 11:06:40     0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喀交会”会展产品质量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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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

为护航第十六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有序开展,保障广大群众、客商放心选购各类中外特色商品,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特提示如下:

1.参展商要亮证经营,资质齐全,杜绝无证经营。

2.严把商品质量,不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商品,落实索证索票。

3.规范明码标价,杜绝虚假折扣、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4.诚信宣传,禁止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使用绝对化广告词。

5.主动出具消费凭证,依法履行退换货、售后保障义务。

6.严禁销售侵权商品,尊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大额及定制商品应签书面合同,明确品牌、规格、价款、质保和退换条款。

8.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或收据,记录展位号及商家信息,保存宣传页、现场照片、聊天记录等凭证。

9.慎重预付大额定金、全款,按需支付,看清定金与订金区别,充分了解退款规则再付款。

10.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遇到消费纠纷,请及时与现场咨询台人员联系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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