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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征集《白酒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共同起草单位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6-09 23:44:12     45


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

《白酒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立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23年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复函》(发改办经贸[2023]362号),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归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酒类物流供应链分会(以下简称“中物联酒类分会”)牵头起草定制的行业标准《白酒物流服务规范》正式获批立项,立项编号:303-2023-003。
本文件规定了白酒的仓储、运输配送、装卸搬运、货物交付、风险控制、投诉处理等物流环节的服务要求,并提出物流服务的评价指标,为白酒物流服务的规范与统一提供了依据,并将提升白酒物流行业的服务质量,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标准将于2024年12月完成报批工作。请有意向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填写《标准共同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发至中物联酒类分会官方邮箱。
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请接函单位高度重视 安排专人对接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与标准意义

(一)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二)  提升提供白酒物流服务企业水平,有助于产业规范发展;

(三)  提升企业的话语权、行业竞争力,树立行业标杆;

(四)  为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提供标准化依据;

(五)  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02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 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 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承担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03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力

(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或本标准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04

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制修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真实、客观、科学的提供信息。

05

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附件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件递交至工作组秘书处。

联系人:杨丹

电 话:010-83775913  15011353818

邮 箱:alc@56cflp.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铭丰大厦8层808室

扫码下载起草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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