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参与标准意义
(一)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二) 提升提供白酒物流服务企业水平,有助于产业规范发展;
(三) 提升企业的话语权、行业竞争力,树立行业标杆;
(四) 为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提供标准化依据;
(五) 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02
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 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 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 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 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承担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03
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力
(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或本标准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04
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制修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真实、客观、科学的提供信息。
05
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附件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件递交至工作组秘书处。
联系人:杨丹
电 话:010-83775913 15011353818
邮 箱:alc@56cflp.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铭丰大厦8层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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