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将通过比选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或投标人),为我单位提供永安镇2026年粤黔协作集体经济2号生猪农场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安镇2026年粤黔协作集体经济2号生猪农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投资:750万元
三、服务内容: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归档保存招标项目资料,以及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
四、报价方式:按黔招协〔2025〕35号以中标价为计价基数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报价下浮最优惠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注:如报价出现异常低价,招标人将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参与报价单位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人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参加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依法登记备案注册的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上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单位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政府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③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成立不足1年新企业可仅提供财务制度承诺函。);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享受免税、社保缓缴政策的机构,可提供税务、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证明文件,视同满足要求;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无需提供纳税、社保证明。);
9.提供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或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3人(提供身份证、人员证书及比选公告发布前1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鲜章),报价函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至10项资料为资格审核资料,不满足要求将取消比选资格。
六、比选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
(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若有意参与报价,请于2026年7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文件递送至永安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03办公室,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将被拒收。
(三)递交渠道:
方式一:现场递交。递交地点:永安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03办公室;
方式二:邮寄/快递投递。
收件单位:永安镇人民政府,收件人:张建波,联系电话:15208678879;邮寄请预留充足物流时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快递途中破损、丢失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评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价下浮率最高(或代理服务费率最低)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报价下浮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如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者。
(五)成交原则:
(1)经审查,满足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机构数量为1家的,则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将直接成为本项目比选成交代理机构;
(2)若满足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的代理机构数量>1家的,报价下浮率最高(或代理服务费率最低)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报价下浮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如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者。
(六)结果公示:确定中选人后,在永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永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建波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20867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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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张祥举
复审丨周 宇
初审丨吴从伟
编辑丨孙云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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