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盟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按照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6〕194号)要求,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团确定了《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按照广交会组委会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7月23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意见经查证属实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反映人或单位。
受理单位:内蒙古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电 话:0471-4896796、4894950
第140届广交会出口展线下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方案.pdf(如下图)

声明本期内容来源于https://swt.nmg.gov.cn/zwgk/zcxxgk/fdzdgknr/tzgg/202607/t20260721_29313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