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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四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20 17:57:27     0
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四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编号:S020261076)精神,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定10月下旬至12月底在南宁举办。为做好本次展览书法篆刻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平陆运河建成通航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工智能、乡村振兴、向海图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重大主题,评选展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抒写广西各族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展现“新时代、新广西、新故事、新人物”的优秀艺术作品,为团结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展览名称

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四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

三、展览时间

202610月下旬至12月底

四、展览地点

广西美术馆

五、展出规模

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每位作者可有多种书体作品入展。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广西书法家协会

七、作品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参展作品内容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注重体现人民性、时代性,突出艺术性、创新性。

3.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二)参展范围

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的非广西籍公民。参展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往届入展作品不得再参展。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者须在广西艺术作品展网络参赛系统报名投稿,并通过报名系统“展览公告”获取相关信息。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书体,每种书体作品限投稿1件;篆刻作品、刻字作品限各投稿一件,同一作品的局部高清照片限提交不超过2张。作品投稿时间为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81523:59。系统投稿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不按要求投稿视为无效稿件。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作品。

2.篆刻作品。印屏统一为四尺整张对开(136cm×34cm),一律竖式。篆刻印蜕8枚(含2方临摹作品,以古代经典为宜),边款不少于3枚。

3.刻字作品。刻字作品单边长度不超过100cm,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亦可选用其他材质。进入终评的作者需提供一组作品(刻字1件、书法1件),书法作品尺寸四尺整张以内,形式、书体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选。

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请勿装裱,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五)作品评选

作品初评通过评审系统进行评选。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在系统的“展览公告”以及广西书法家协会网页进行公布,并由组委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初评的作者寄送原作及终评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2)。每件进入终评作品须在原件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作品名称、身份证号、电话、通讯地址、作品编号,并附释文。作品原件须妥善包装,与作品登记表一并寄出(请勿粘贴在原作上)。具体收件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八、展览评委会和监审组

评审委员会、评选监审委员会由书法领域专家、展览组委会成员等组成,其中自治区外评委人数不低于总评委人数的50%

为保证阳光评审,组委会设立监审组,对评审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举报、投诉、信访线索进行核查,并向组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

(二)入展作者可作为广西书协入会条件之一。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组委会在尊重作者意愿的前提下,视情收藏参展作品,并给予收藏费。支持拟收藏作品参加国家级展览、竞赛活动,如作品被有关主办单位收藏,作者可以同等品质的作品代替作为广西艺术作品展览收藏作品。

(五)凡有代笔和抄袭等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要求。

其他相关展览信息可登录广西书法家协会网(https://www.gxwenlian.com/lists/334)查看。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书法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0771-5624176

附件:(↓ 点击下载)

1.广西艺术作品展网络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doc

2.2026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十四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终评作品登记表.doc

                                                                 广西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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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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