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电子标,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代表负责,竞争性谈判项目,询价项目,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代表负责或谈判(询价)小组负责。因此,采购人不委派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料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无法进行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和评审等环节。
二、“网友在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网站‘交流互动’栏目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留言编号:4154511-kLnE/答复单位:[国库司])、“网友在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网站‘交流互动’栏目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留言编号:留言编号:4140-3397882/答复单位:[国库司])答复、解释: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财政部鼓励采购人指派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人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但需要出具授权函。
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
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参考资料:1、“网友在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网站‘交流互动’栏目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留言编号:4154511-kLnE/答复单位:[国库司]):
问:请问公开招标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派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吗?
答: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财政部鼓励采购人指派熟悉项目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2、“网友在财政部国库司官方网站‘交流互动’栏目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留言编号:留言编号:4140-3397882/答复单位:[国库司])
问:采购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或磋商小组)进行评审。请问:采购人代表有资格要求吗?如果有资质要求,采购人无符合要求的代表人,能否出授权委托书,委托符合要求的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采购人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同时要注意,采购人代表应当不存在法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