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
医药行业生态环境
绿色标杆企业
示范项目(第一批)征选工作
开始啦

按照《成都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推进我区医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下称VOCs)污染治理工作,减少VOCs总量排放,为成都医学城优质项目建设腾出大气环境总量空间,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药行业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示范项目征选工作。


征选目的
鼓励全区医药行业企业围绕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实施环保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以VOCs为治理重点的污染控制措施,实现绿色生产,树立医药行业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典范。
征选范围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医药行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征选要求
基本要求
全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推进源头替代。企业应通过采用低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清洁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 VOCs的产生。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的VOCs 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限量要求;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原料的转化和利用效率;鼓励生产和使用水基型、无有机溶剂型、低有机溶剂型、低毒、低挥发的产品和材料。
加强无组织控制。鼓励在生产过程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以减少无组织排放。产生 VOCs 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加装密闭排气系统和管道,保证无组织逸散的 VOCs导入净化设施。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以及废气性质和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 排放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废气收集系统宜保持负压状态(绝对压力低于环境大气压 5KPa)。
末端排放要求
征选流程
温江区医药行业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示范项目征集表;
VOCs 深度治理方案(主要包含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VOCs 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等全过程全要素控制内容);
其它资料:环评及批复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复印件;近一年主要生产产品产量统计表和原辅材料消耗统计表。
以上资料使用 A4 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复制下方链接到浏览器打开下载《温江区医药行业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示范项目征集表》
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gsgg/2019-12/10/content_e580658a0d7242e2847a6bfedc38b4c6.shtml
(联系人:张古月;电话:82764735;地址:锦绣大道南段SBI创业街C栋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