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组织职工开展培训,培训后与职工保持劳动关系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留工补贴。
在四川省注册登记的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
申请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停工停产;停工停产具体是指培训当月增值税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
2.停工停产后组织职工开展培训活动。
3.培训结束后继续与参训职工保持劳动关系,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不含培训当月),社保缴费期应在2026年。
2027年3月31日前。
800元/人。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省、市本级参保企业由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科
0813-8108603
自流井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2604201
贡井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3305122
大安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3228584
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股
0813-3805932
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股
0813-5991820
富顺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7203627
高新区社事局
0813-82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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