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营养是利用食物特性,通过调整病理状态下的机体代谢,达到缓解症状,促进康复,提高愈后生活质量的效果,属于一线治疗手段。
如同外科医生需要手术刀一样,临床营养的武器是特医食品。特医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从经营的维度理解,特医食品是特指由医院经营,医生处方,患者应用的特殊食品,具有加速患者康复,减轻家属负担等社会经济价值。
国家对特医食品的政策支持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它的潜在含义是:“营养”这个事情要做!
2017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指出:“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前者指出了“营养”要怎么做,后者指出了“营养”要用什么做;
2018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医食品临床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规范明确了特医食品的处方主体为医生。
201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医食品必须通过医院销售给患者。
最关键的是2021年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组织撰写并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SMP)临床管理专家共识》,共识涵盖临床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医师处方、产品可追溯、嵌入医院系统等方面的内容。共识的发布,其实是告诉大家应该怎么做。
重点是在2022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首次营养筛查应当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进行”,“首诊医师是营养筛查的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医院所有医生都可以处方医用食品。
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要求“建立营养评估体系”,并将“提高住院患者营养评估率”纳入临床营养专业指控工作改进目标,4月底又发布《关于推进加速康复外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术前、术后都需要加强营养。
影响特医发展的几个因素
国家政策清晰明了,在这样的支持力度下,医用食品的发展没能达到药品一样的巅峰状态,究竟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行业痛点在哪?
1、特医食品与药品“和而不同”
由于特医食品与药品在应用主体上,同为“医生处方,患者使用”,在应用场景上,同为“医院采购,医院销售”。这种相同的医疗环境、人脉关系和销售模式,决定了特医食品是最适合医药人的转型方向。特医食品与药品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业类别”的不同,导致“运营要求”不同:
经营资质不同。特医食品属于食品行业,需要食品经营经营许可;
医院入账不同。药品归属于“医疗收入”,享受免税政策,食品当纳入“其他收入”科目;
缴税认知不同。药品属医疗收入,是免税科目,而特医食品是食品,医院经营应当缴缴税。
所以说,特医食品医院运营的问题,是目前行业最大的痛点。
2、常见特医食品经营方式的违规性与风险性分析
特医食品的经营,基本归结为院外交付与院内交付产品两种形式。
院外交付形式,通常是由医生手写处方,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下单,让患者去院外超市/母婴店取货,费用并没有收在医院的账户上。这种形式存在的弊端,可以透过一则真实案件来分析:
2020年,湖南郴州多名儿童被确诊为蛋白质过敏,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是服用氨基酸奶粉。因为医院里没有氨基酸奶粉,只能让患者到院外的母婴店购买。而母婴店交付给患者的却是成人全营养粉,导致患儿被确诊佝偻病。最终后果是,医院要承担这些患儿的终生治疗。可见,问题出现在产品的交付环节,因为医院没形成治疗闭环,后果不得不由医院来承担。这种院外交付的方式不仅不能给医院带来利润,甚至会给医院带来严重的管理隐患。
院内交付形式中,最典型的属医疗套收。医用食品是“食品”,医院经营应当缴税,而给患者开基础医疗处方,却交付食品,难免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以及套收国家医保等严重的违规行为。
还有个别医生把医用食品设为医疗收入自费项,这种形式不仅涉嫌偷税漏税,而且根据Drg结算规则,自费费用越高,医保给医院结算的费用就会越少,医院应得的利润受到损失。
3、关于特医食品“收费项”的问题
常听到圈内人抱怨“医院没有特医食品收费项,卖不了”。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什么是医疗收费项?医疗收费项的全称是"医疗服务收费项“,只有挂号类、检查类、手术类、护理类、中医类、治疗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才有收费项。药品和医用耗材,根本不存在收费项的说法。
有人会问,之前有医院在合规收费,是怎么回事?其实复配的出现,是由于早期没有工业化的产品。复配出售需要身份,所以以服务行为来收费,属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而现在有了成品的特医食品,再用医疗收费项,属于套收行为,牵扯到税的问题。
所以说医疗收费项是伪命题,是来源于工业化产品出现之前的认知惯性。特医食品不需要收费项。
4、医保
2019年,国家医保局公布DRG结算规则。如果把特医食品设为医疗收入自费项,根据DRG结算规则可以得出,自费费用越高,医保支付给医院的费用就会越少,医院获得的利润就越少,这对医院来说是不划算的。也就是说,特医食品一定不能在HIS系统中出现。
医改影响了医疗生态,进而改变了医院的利润模型,由早前的住院时间越长医院效益越高,变为现在的住院时间越短利润效益越高。
特医食品可以商业保险中”膳食费“形式报销,大象的医用食品运营体系可以帮助医院合规经营,合规纳税,支撑医院为患者开出正规的食品增值税发票,实现商保报销。
以上,根据行业现状得出:行业最大的痛点在于医疗机构缺少合规的医用食品运营体系,制约了行业可持续发展,患者普遍无法受到营养庇护。
大象集团医用食品运营方案
大象从2018年起潜心研究医疗机构的医用食品运营方案,综合考虑上述所有影响因素,最终实现了运营流程的信息化管控,开出了行业的首张食品发票(由医院作为法人主体,出售给患者的营养保健类食品,含税),由此证明了体系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因为是增值税发票,已经具备了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得到经营方的认定。
大象不是简单的营养信息化公司,而是运营体系建设公司,是"特医食品流通高速公路"的修建者,彻底解决了行业生态的最后一公里,让医院合规经营医用食品,让全院医生开展临床营养诊疗工作,让营养诊疗与临床整体治疗相结合,提高疗效。
大象运营体系带来以下现实意义:
1、辅助医院落实国家政策,助力医院开展营养的体系建设。大象完善的服务体系既可以提升医院服务形象,又能助力医院合理应对DRG(有数据支撑,营养干预可节约成本20%左右),实现高质量发展(大象有院内诊疗系统、院外复购小程序,增加医院营养板块收入)
2、使用医用食品可以加速康复让患者早日出院,从而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助力医院应对绩效考核挑战。
3、在DRG付费下,在病案首页添加营养诊断有利于提升权重、正确入组,保障合理的医保支付和医院收入。
大象希望与有识之士,共同修建全国特医食品通路,与行业精英,共同推动行业高速发展,欢迎各位朋友来大象交流,共襄盛举!
欢迎各位朋友留言指正,各抒己见,探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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