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各种督查、通报越来越频繁的形势下,体制内的“文字狗”们,除了要坐得住冷板凳,还得时刻提防着自己指尖一滑,打出了什么错字,写出了错情。
近日,看到一篇错情通报,洞察君有感而发,想选取其中的三例聊聊——
一是关于招录条件中的学历限制:
一篇文稿中提到:“**岗位招录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对于以上这个岗位条件设置,大多数人是不是都察觉不出有什么不妥?可是偏偏就是这样一则看似毫无问题的条件设置,出了问题。
早在多年前,天朝就颁布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明确要求:各级体制内岗位招录需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因此,上面的招录条件显然不应限制“全日制”。
二是关于公共CZ投入的要求:
一篇文稿中提到,“各级ZF要进一步加大公共CZ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CZ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步提高文化支出占CZ支出比例”。
天朝的若干决定(因为担心违规,所以具体文件名这里不便点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CZ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天朝的另一重要文件也明确,“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CZ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
因此,错情的更正在于删除“同步提高文化支出占CZ支出比例”的表述。
三是关于地方保护的表述:
一篇文稿中提到“全县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本县文旅集团产业发展,“在同等价格情况下优先采购县文旅集团的各类伴手礼和文创产品”。
根据天朝采购相关法律及公平竞争相关规定,ZF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ZF采购市场。该规定要求易造成地方保护主义。
因此,对上述内容予以删除。”
公文错情无小事,稍不留神,被通报的话,不仅影响了部门绩效,而且在领导眼里,你全年的努力白费尚是小事,如若从此被贴上“不靠谱”的标签,那就真的难以弥补了。
欢迎点赞关注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