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涵盖供应商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类型。
案例1:黔西南州望谟县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案
2025年12月,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体化项目(一标段)开标,望谟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中标报价1311.6万元。经查,该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社保资金承诺函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2026年3月,望谟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对望谟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78696元(中标金额的6‰),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案涉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案例2:黔西南州普安县供应商相互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案
2023年4月,普安县人民医院DR、彩超采购项目开标,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中标报价411.5万元。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联系贵州某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并借用资质参与投标,由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员工统一制作三家单位投标文件,实施恶意串通投标。2026年2月,普安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对主导串通的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4720元(采购预算412万元的6‰),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1个月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出借资质的贵州某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20600元(采购预算412万元的5‰)。
案例3: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案
2024年8月,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开标,河南某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47.6万元。经查,河南某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6日,该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1)参与原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购置血液透析机及血滤机设备项目投标,中标金额283.2万元,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21年3月3日;(2)与原阳县人民医院签订《移动式数字化医用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98万元,签订日期为2021年2月19日;(3)与六枝特区人民医院签订《医疗设备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99.8万元,签订日期为2021年6月14日。上述业绩证明落款日期均在该公司成立之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业绩资料谋取中标行为。2026年1月,六枝特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财法〔2023〕8号),对河南某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000元(采购金额的6‰),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1个月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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