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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的清朗需要从企业做起,别弄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7 13:09:43     0
汽车行业的清朗需要从企业做起,别弄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如何看待某地重点整治网上汽车交易不实信息、价格虚假信息、恶意唱衰车市、煽动非理性维权,还有严防‘自媒体’和MCN机构借助网络编造虚假车价,误导消费者预期,扰乱汽车市场正常秩序的动态?”这一项专项行动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些当地自媒体可能已经心神不宁;确实,应当对一些由企业培养的自媒体或者只接商单的自媒体加强监管,因其已经成为企业的营销工具,甚至可以称之为“营销打手。”

可是“营销打手”是为谁服务呢?

别只盯着自媒体或者MCN。

不针对特定地点,仅讲一个普遍现象:不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汽车行业的清朗需要从“甲方”做起。

没有任何一个自媒体博主或者MCN机构是“用爱发电”的,《史记·货殖列传》里的一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早已讲透了一种客观存在的核心驱动力。所有自媒体博主都不会无缘无故的为某一个品牌站台,不是拿着车马费,就是企业以服务、赠品、礼品、变相旅游或变相发薪的方式养着的所谓KOL或者KOC;MCN更是直接,明码标价,企业要什么服务就提供对价的服务。

或许在这些自媒体博主或MCN发布的内容中有一些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可是这些内容至少是购买服务的企业要进行审核的。所以问题的根源实际在于养着一些自媒体博主或者通过第三方公司购买MCN服务的甲方,甲方显然就是这些车企。

溯源吧。

迄今为止还没有几例被查获的案例溯源到雇佣他们的车企。

试想,如果两拨流氓打架,最终处理结果是批评教育这些流氓手里的刀枪棍棒,对流氓连批评教育都没有;那么流氓则只会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流氓只会更加的肆无忌惮,进而上演越来越离谱的剧情,就像是近日上市的某款MPV产品,上市次日就批量出现了“72小时深度测试车辆失控”的黑稿件,过于离谱了。

车企不是“州官”,可是比“州官”还横。

如果有一个自媒体人公开发文说出“某某品牌汽车力压同级产品!断代领先于某某品牌、某某汽车”会怎样?毫无疑问,其首先会被行业口诛笔伐;其次行为显然涉嫌违法,很有可能要面对行政处罚,处罚方式多为罚款或拘留。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导致相关品牌评价和销量受损,甚至是可能涉嫌犯罪的。

可是换做是企业的话,似乎没有任何代价。

领先于全行业、断代领先、**万元以内最好、行业第一、对比测试暗示某种化学电源不安全,甚至直接用竞品的车辆进行虚假对比测试并公开发布——这些都不是自媒体博主做的事情,他们不敢,因为几乎每个字都违反了广告法,也都涉嫌不正当竞争,都难免对一款产品、一个品牌甚至一类产品的评价和销量造成巨大消极影响;这就是典型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而这些行为基本都来自车企。

以至于燃油车的用户市场评价急转直下,诸多知名汽车品牌被“三天倒一次”“五天又不行”的戏码每每上演,销量难免出现下滑。谁敢说宝马、奔驰和奥迪没有被针对过呢?或者是在同一个车系里搭载某一类动力蓄电池的汽车产品被贴上不安全的标签,最终是两败俱伤。

然而诸多自媒体博主、传统媒体,乃至于诸多汽车爱好者和网友们都有一定了解的企业或品牌,似乎也没有哪个因为违反《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而被明确处罚。更甚者是相关机构不见实质性的动态,反而是真正愿意去讲相关话题的自媒体不敢于评论了;因为这些车企似乎有恃无恐,进而对敢于说真话的自媒体人进行法务威吓,进行疯狂投诉,进行人格侮辱或者污蔑,甚至会有一些第一类自媒体博主或MCN对其进行人身攻击。

这不就是搞白色恐怖吗?

说穿了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国汽车的发展不能只讲情怀不讲法律。

现在最应该为汽车行业不够清朗负责的不是那些能量可能还没有萤火虫屁股大的自媒体人,而是部分车企;如果再任由这些车企肆意妄为,其现在敢于压制媒体行业,下一阶段就敢压制汽车用户,当某些品牌的汽车用户发现自己遇到产品问题却也不能说的时候,用一句网友经常讲的大俗话来评价这些车那就是:狗都不要。

行业发展需要清朗的环境,清朗的环境需要企业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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