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目录
1、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3、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4、借助自贸港封关政策红利海南自产晶体管扬帆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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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
组委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6月23日,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组委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浙江省副省长胡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外交部等组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参会。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地市代表在浙江分会场视频参会。
盛秋平指出,第五届数贸会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举办的重要国家级展会。办好本届数贸会,对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深化全球数字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围绕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紧扣数字贸易发展前沿方向,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持续提升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办展水平。
胡伟表示,浙江将全力办好第五届数贸会,紧扣“数字贸易 商通全球”展会主题,充分发挥数贸会服务国家数字贸易战略的平台作用,常态化加强资源对接联动,进一步释放展会“溢出效应”,全力以赴打造一届高水平全球数字贸易盛会。
第五届数贸会将于9月23-27日在浙江杭州举办,海南省担任主宾省。
来源:商务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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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
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建发2026年第8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消费场景广阔、消费数据资源丰富优势,加快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促进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培育形成消费新增长点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升级,开辟人工智能新产业新赛道,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完善人工智能新产品研发机制,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产品和家居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加强人工智能眼镜等新产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显示度高的消费场景。加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打造“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的智能产品生态。推动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融合,研发推出一批国际领先、消费潜力大的新产品。
(二)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解决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面向“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能力。
(三)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成人工智能产品展示窗口、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展示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设品牌专卖店、展示体验中心,举行新品发布活动。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活动。
三、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产品,提供个性化、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务。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应用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好房子”建设应用。
(五)加快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布局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等技术系统,配备智能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产品,设置智能养老产品集中展示专区,提供安全、智能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和场景应用试点,加快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场景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开展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整体改造,支持购买智能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票务办理、导游导览、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支持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文旅消费场景打造人工智能+实景体验项目。指导旅游景区配备人工智能眼镜、人工智能耳机等智能产品,提供人工智能+导游导览等服务。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沉浸式体验等创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快酒店业智能化升级,推动酒店服务机器人、客房语音控制系统、自助入住设备等应用。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境外人员酒店入住服务便利性。引导开展智能餐饮建设,在机关、学校、医院等推广“智慧食堂”,推动自助取餐柜、智能识别结算系统、自助咖啡机等智能化设备应用。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国,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项目,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智慧课堂示范标杆。推动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人工智能教育终端产品,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提升教师数字教学、智能教学能力,培养智能时代的新型教师队伍。
四、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加快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商业购物中心改造、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消费”专区。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加快发展智能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等总体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仓库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物流终端,提高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覆盖面。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
五、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鼓励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点,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新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和普及推广。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案例遴选。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组织“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支持开展智能体应用创新。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发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六、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落实好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实施补贴政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相关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十六)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人工智能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等产品标准。建立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与评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消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内外贸标准认证体系衔接,提高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在消费领域大模型研发、设计、训练、部署、运行各环节,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等安全能力建设。健全“人工智能+消费”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完善大数据算法、消费欺诈等治理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适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为“人工智能+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6年6月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商务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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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等部门6月22日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方案聚焦服务业、金融业、医药产业等扩大市场准入。提出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等。
方案针对外资并购、数据跨境流动、外资境内再投资等热点关切,加力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明确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探索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等。
方案还就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等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商资发〔202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6年6月16日
(本文有删减)
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
为多措并举做好稳外资工作,推动利用外资固稳促优,经国务院同意,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扩大市场准入
(一)深化服务业领域开放。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北京提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医药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举措先行先试。推动全面升级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服务业领域加大对港澳投资者率先开放力度。
(二)稳步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在完善监管协作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优化跨境业务管理,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引导境内银行对大型外资企业推出“代客制单”国际结算单证服务。优化交易所上市申报前预沟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三)支持外资参与医药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抓紧研究出台药品分段生产实施细则,便利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生物制品、化学药品跨境分段生产。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支持保险公司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鼓励优质创新药械进入我国市场。搭建行业协作平台,便利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渠道。
二、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四)完善外资并购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优化并购管理流程和对价支付要求,强化部门监管协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股权投资机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非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更好发挥战略投资效能。
(五)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探索在更多领域制定场景化、字段级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动制定工业、电信、地理信息、汽车、医药、种业、航天、民航等行业领域重要数据识别目录国家标准。
(六)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将更多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拓宽服务保障范围。
(七)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依法享受进口科研用品税收优惠政策。
三、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八)强化“投资中国”品牌影响力。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健全品牌联动实施机制,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探索建立外商投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融信息归集、办事咨询、专业支持、互动反馈等于一体的“投资中国”门户网站。开展“投资中国”境内外专项宣传,针对性加强涉企政策解读和宣介,强化“机遇中国”“世界相信中国”“全球合作共赢”叙事。
(九)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加快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省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对相关领域引资项目给予支持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政策执行统一性。政府部门要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做到重信守约。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及时总结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省份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引导各地科学评价外资领域招商引资成效。
四、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十)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大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工作力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各领域制定的涉企支持政策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相关领域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开展的采购活动应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十一)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支持外资企业充分参与绿色消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促消费工作,不得以外资品牌产品、外资企业为由,排斥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服务适用各类促消费支持政策。
(十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建立健全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联动机制,优化举报处置流程,发布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线上举报渠道相关指引,维护外资企业网络合法权益。
(十三)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外资项目保障力度。强化外资企业经营堵点问题“线索收集-问题办理-情况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五、优化外资管理
(十四)推动区域引资协同。支持东部地区与边境地区开展结对共建,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收益分成等方面深化合作,便利外资企业在华区域布局。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以资本和产业为纽带,与国内其他地区、周边国家共建园区,推进规划建设、投资合作与招商协同。
(十五)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信息报告直报渠道,确保外商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健全外商投资信息共享机制,为外汇登记、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外资管理提供支撑。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实现利用外资固稳促优目标。商务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宣传指导,推动各项举措落实并及时评估进展成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来源:新华社、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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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首单飞机拆解项目正式启动
打通飞机整机拆解业务链条
6月12日,海南自贸港首单飞机拆解项目启动仪式在海口飞机维修机库内举行,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正式打通飞机整机拆解业务链条,补齐了航空器资产处置关键一环。
此次飞机拆解项目由新海航海航技术旗下大新华飞维承接,该项业务的启动将助力自贸港航空维修产业向高端化、全链条、循环化升级,为区域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据了解,飞机拆解是航空产业链后端的核心环节,也是航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退役飞机进行整机拆解,部件检测、翻新,可实现航材、零部件、机身材料的回收再利用,具备极高的经济价值与环保价值,这也将有效提升自贸港航空维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飞机整机拆解是一项对技术标准、作业规范、场地设施和环保管控有着严苛要求的航空工程业务,为保障本次首单A320飞机拆解工作高效、合规、安全推进,大新华飞维项目团队提前制定了全套拆解实施方案、安全管控细则及环保处理方案,严格遵循民航行业标准及监管要求,精细化规划拆解流程,对机身、发动机、机载设备、零部件等模块实行分类拆解、精准检测、分级存储,最大化实现航空资源循环利用。
作为海南自贸港本土航空维修企业,新海航海航技术深耕航空维修领域多年,具备成熟的飞机定检、维修、改装及配套服务能力,长期为国内外多家航司提供专业航空维修服务,业务覆盖国内外航空维修市场,拥有完善的技术团队、标准化作业流程和严苛的质量管控体系,为本次整机拆解项目的顺利落地筑牢了技术与运营根基。
此次海南自贸港首单飞机拆解业务的启动,不仅验证了自贸港发展航空循环经济的可行性与专业性,更将吸引更多航空上下游企业集聚海南,带动航空物流、航材贸易、航空维保等关联产业协同发展。
此前,海南自贸港已常态化开展境外飞机保税维修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航空运维产业经验。本次新增飞机拆解业务,成功构建起“飞机维修-改装升级-整机拆解-航材循环”的完整维修产业闭环,进一步丰富了自贸港航空产业业态。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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