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全力实施产业振兴行动,促进我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对省工信厅2022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及智能工厂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8号)中“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矿山),按项目合同金额(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生产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矿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实施细则共9条,包括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兑现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与原实施细则相比,主要有2方面调整。
一是明确企业可获得补助的次数限制条件。经认定的车间(生产线)、工厂所在的同一企业最多可分别获得一次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一次智能工厂补助。二是明确项目合同金额认定的时间范围。项目合同金额认定的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之日,截至时间为上年度的12月31日,追溯时长从截至时间起,最高不超过7年,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拟支持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智能工厂的资金意见。同时,对实施细则申报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第三方评审机构责任以及绩效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