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政采知识|常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能代签合同吗?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4 22:36:47     0
政采知识|常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能代签合同吗?

常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能代签合同吗?

答:可以代签,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禁止随意代签、私自代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口头委托招标公司代签政府采购合同,有效吗?

答:无效,代签委托必须双重书面留痕。

合规两大书面材料缺一不可:

1. 事前书面:采购人与招标公司签订的《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内明确勾选、写明“授权代理机构代为签署项目合同”权限;

2. 签约必备:采购人单独出具纸质《合同代签授权委托书》,写明项目名称、代签权限、授权期限,加盖采购人公章,直接附在政府采购合同后,作为法定合同附件。

小额零星采购、自主采购项目,招标公司能顺带代签合同吗?

答:不能。仅法定政府采购项目可依规代签,单位自主采购、询价采购、线下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规制范围,代理机构无合同代签权限,一律由采购单位自行签约。

招标公司超出授权范围改合同内容,代签有效吗?

答:越权代签无效,追责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代理机构代签时,不得私自修改中标价格、供货数量、服务工期、付款方式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实质性条款;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私自修改签约内容,采购人有权否认合同效力,相关损失由招标公司自行赔付。

不知情下委托同一人做标,算串通投标吗?
政采问答 |  串标致中标无效,已施工工程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何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何时适用《政府采购法》?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