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压实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集采履约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部分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零采购、采购序时进度滞后、报量不采、偏好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等突出问题。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对辖区集采执行不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警示约谈。

约谈会上,区医保局依托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监测数据,逐机构、逐品种通报各批次集采药品采购完成率、缺口数量、非中选药品替代采购等具体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主要集中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履约意识淡薄、院内管控机制不健全、临床优先使用政策未落地等方面。现场宣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办法》及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规定,明确集采工作刚性约束,重申集采执行成效与医保绩效考核、基金总额预算、定点协议续签直接挂钩的联动机制。
会议对被约谈医疗机构提出明确整改闭环要求:一是压紧压实层级责任,建立“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药剂科牵头落实、临床科室全员执行”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到人;二是限期完成补采整改,对照约定采购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2026年9月底前全部补齐采购缺口,严禁选择性采购、线下违规采购行为;三是健全院内管控体系,完善中选药品进院、采购、临床使用全流程管理制度,开展全院医师政策培训,规范处方开具行为,严格落实中选药品临床优先使用要求;四是建立长效台账管理,定期开展院内自查自纠,按月向区医保局报送集采执行数据,常态化跟进采购进度。
下一步,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健全集采执行“监测预警—警示约谈—整改督办—惩戒问责”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紧盯整改落实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的医疗机构,将依规采取二次约谈、全区通报批评等联合惩戒措施,坚决杜绝“报而不采、采而不用、用而不优”问题,全力推动药品集采政策落地见效,切实把集采改革红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供稿:医药价采股
校对:王舒研
监审:乌云高娃
终审:李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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