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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比选公告(招标编号:GBF2023-305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点位广告资源经营权或发布权。资源必须是2023年7月1日前能上刊且点位经营权或发布权有效期覆盖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须提供1.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须为完整的、可追溯至该资源所有权方的材料;2.供应商提供的资源能按时发布并在发布期内持续有效的承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涉及到本项目的任何资料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4)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两项内容结果的网页截图)。
(5)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供应商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法定代表人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被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发送资料到比选文件指定的邮箱发送资料到比选文件指定的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9日17时00分开标地点:发送资料到比选文件指定的邮箱
七、其他
比选公告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023 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本项目已通过采购立项审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
2.项目编号:GBF2023-3051
二、采购内容(一)采购范围
包号 省区 投放城市 投放区域 备注
1、北京市 北京 (四环以内高端写字楼)
2、广东省 广州 广深高速
深圳 G15 沈海高速清湖收费站
东莞 G4 京港澳虎门收费站
惠州惠阳 G15沈海高速惠阳淡水收费站
茂名市 高速路收费站
韶关 京港澳高速收费站
3、河南省 郑州市 连霍高速柳林收费站
三门峡市 连霍高速三门峡东收费站
驻马店 京港澳高速驻马店北收费站
安阳市 京港澳高速安阳北收费站
开封市 连霍高速开封市收费站
4 、河北省 石家庄 京港澳高速石家庄东服务区
邯郸 京港澳高速邯郸服务区
保定 大广高速西演服务区
唐山 京哈高速丰润停车区
邢台 京港澳高速邢台服务区
5、江西省 南昌 南昌南收费站 南昌北收费站
6、内蒙古 京藏高速 呼市到包头京藏高速跨线桥或对牌(优先考虑跨线桥)
包茂高速 包头到鄂尔多斯 包茂高速对牌或单立柱(优先考虑对牌)
7、江苏省 南京南京机场高速
苏州--无锡 沪宁高速无锡-苏州段
盐城 盐城高速
8、山西省 太原市 G55 二广高速跨线桥/立柱大牌
晋城市 晋城东收费站
大同市 大运高速大营服务区
9、四川省 成都 天府机场高速
德阳 成渝环线高速德阳段高速跨线桥
南充 沪蓉高速南充段高速跨线桥
10、安徽省 合肥市 京台高速合肥宿州段 立柱大牌
合肥市 合肥绕城高速 立柱大牌
合肥市 芜合高速 合肥芜湖段 立柱大牌
注: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包的比选,可成交多个标包。除包1只能有一家成交供应商外,其余每个包的成交供应商不限于1家。
(二)投放区域
1.楼宇广告:
北京市四环内高端写字楼,写字楼总办公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单层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楼层不低于 10层。
2.高速路牌:广东省、河南省、河北省、江西省、内蒙古省、安徽省、江苏省、山西省、四川省。
(三)投放类型
1.楼宇广告:电梯内LED智能屏,仅限客梯或商务梯(货梯不采购),频次不低于15秒/次*240次/天,按照全天 24小时,考虑到晚上电梯关屏时间(晚 12点-早4:00),全天需满足至少每5分钟轮播一次。同一电梯内有两块及以上LED屏点位的,只采购其中】块媒体点位。
2.高速路牌:高速路及路口、收费站、服务区等位置的跨线桥、对牌、立柱广告牌、灯箱、收费站雨棚等。
注投放区域及收费站、停车区、服务区,仅限选择以收费站、停车区、服务为半径3公里范围内媒体点位。
(四)投放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6个月)
(五)投放内容:茅台1935宣传画面
(六)配套宣传:针对广告投放,制作精美宣传照及短视频在已采购的行业媒体、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平台进行二次传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有关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点位广告资源经营权或发布权。资源必须是2023年7月1日前能上刊且点位经营权或发布权有效期覆盖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须提供1.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提供的授权证明材料须为完整的、可追溯至该资源所有权方的材料2.供应商提供的资源能按时发布并在发布期内持续有效的承诺)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涉及到本项目的任何资料不得泄露,否则将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
(3)进入消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4)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两项内容结果的网页截图)。
(5)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供应商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法定代表人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被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7日每日9:00至17:00时。
2.获取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3.获取文件前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文件费汇款凭证:(3)比选文件发行登记表(word版)。将上述资料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67479191@qq.com(邮件以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名称进行命名)。比选文件通过邮箱发布,收到比选文件即为购买成功。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文件费用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
帐号:52001617500052500479
备注:(1)仅接受公对公转账,因非公账户转账造成的购买不成功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缴纳比选文件费用时须备注项目编号。
五、本项目比选程序分两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供应商提交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所需的资料,并获竞争性比选文件后,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2023年6月8日至6月9日17时00分递交广告资源相关介绍材料及承诺书。经采购人评定符合采购人投放需求的资源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并在收到入围第二阶段通知书后,制作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七、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业务三部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851-86825638、86832566
比选文件发行登记表
项目名称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楼宇、高速路牌广告采购(第二批)采购项目编号GBF2023-3051
参与包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供应商参与多个标包的,均填写一张表格:本表不用盖章,按要求发送 word 版至指定邮箱即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系人:闻毅
电话:86825638、86832566
电子邮件: 4674791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