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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游戏客服倒卖道具侵占近100万元;企业招投标项目负责人收受贿赂百万元被判刑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23 17:19:09     0
【行业动态】游戏客服倒卖道具侵占近100万元;企业招投标项目负责人收受贿赂百万元被判刑

从操作后台到站上被告席:一名网游客服的“自毁”路径

2023年5月,黎某入职深圳某游戏公司,担任客服专员。日常工作包括游戏运营策略优化、充值业务、社群维护等。根据公司岗位安排,他掌握了游戏后台的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可以直接登录系统为玩家发放游戏道具。

2024年8月,黎某开始私下添加玩家微信,以远低于官网的价格吸引玩家购买游戏道具。在收到玩家转账后,他便偷偷登录公司后台,通过篡改数据的方式向对应账户发放道具。利用此方式,黎某累计非法获利近100万元,给所在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25年4月,黎某从公司离职,但他私自留存公司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继续登录系统后台向买家售卖游戏道具,上演“隔空操作”的非法牟利戏码。

司发现游戏道具发放数据异常后,开展核查并锁定黎某的违规行为,于同年5月报案。经统计,黎某离职后仍通过该方式非法获利2.6万余元。

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黎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销售公司游戏道具并侵占款项,其行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离职后,其不再具有相关职务权限,仍擅自登录公司后台盗卖道具,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依法对黎某作出有罪判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房产销售利用楼盘车位收取170万元好处费获刑,法院: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

私企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客户收取“好处费”,或者在业务往来中“吃回扣”,帮助他人谋取利益,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房企销售经理赵某利用分管楼盘车位销售的职务便利,为合作公司批量收购车位提供帮助,私下收受对方给付的高额好处费共计170余万元,还将赃款分给其他相关人员,违法行为败露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槐荫法院审理认定,赵某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数额巨大,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综合其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从轻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提醒广大从业者,私企职工利用职权收受好处费、吃回扣同样属于刑事犯罪,务必严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

据案情介绍,赵某为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负责某楼盘项目车位销售。2018年9月,某置业公司联系到赵某,希望在赵某的帮助下,将全部车位买下,以便于后续置业公司加价出售或出租牟利,置业公司承诺按每个车位5000元的标准,向赵某支付“好处费”,赵某同意。后在赵某的帮助下,置业公司累计收购该楼盘300余个车位,赵某从中收取好处费170余万元。赵某还将收取的好处费分送给公司领导与其他利益链条同事。此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以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赃款,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济南时报)

揭露百万招投标暗箱操作 检察机关精准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男子赵某某利用担任企业采购管理经理、招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接受潘某某请托,为相关企业在招投标项目中违规提供帮助、泄露核心报价信息,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14万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2026年2月10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潘某某提起公诉。3月1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5年5月29日,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相关人员向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称公司原采购管理经理赵某某在劳务外包招投标项目中,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与外部人员勾结,收受贿赂,严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2025年6月26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全面掌握了赵某某、潘某某的犯罪事实,于2025年8月20日分别抓获二人,二人到案后,对其实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6年1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以赵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潘某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案件移送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赵某某先后在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某文化配送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管理经理、采购专家,牵头负责公司劳务外包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掌握供应商准入推荐、招投标流程管理、投标核心信息知悉、中标结果审批等多项职权。2021年,某公司希望参与赵某某公司用工项目招投标,该公司相关人员遂找到熟悉行业资源的潘某某,委托其牵线搭桥,帮助企业中标该项目,并承诺给予相应的居间费用。

随后,潘某某主动联系赵某某,提出请托事项,并明确表示事后会给予相应的感谢费。赵某某为利所惑,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先将该公司推荐纳入招投标供应商名单,使其获得参与投标的资格,在第一轮招投标开标后,又获取了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区间,并将该核心商业信息泄露给潘某某,以使得该公司参考调整第二轮报价,在投标中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最终顺利中标。

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潘某某在收到中标公司支付的居间费用后,向赵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好处费,先后向赵某某转账共计114万元。

结合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及相关量刑指导意见,检察官精准提出量刑建议。2026年2月10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6年3月16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青浦检察)

涉嫌挪用资金!ST长园原董事长吴某权被刑事立案

6月12日晚间,ST长园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股东吴启权涉嫌挪用资金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ST长园表示,吴某权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某权于2025年4月25日辞去公司总裁职务,2025年9月12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离任后,吴某权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吴某权被刑事立案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基金报)

某企业员工擅自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上传至个人微信账户

【基本案情】某半导体领域的科技公司,其前员工任职期间担任品质部经理,并签署了包含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协议明确禁止使用个人通信软件传播公司涉密资料。2023年末,原告编制了一份内部使用的表格,其中包含了其一款清洗剂产品的原料组分信息,该信息属于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2024年年中,被告申请离职。随后,原告发现被告的个人微信账户中,存在其于离职前夕将上述表格截图上传的记录。同时,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曾被提醒要清理公司电脑的微信记录以免被监控,被告予以回应。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关于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清洗剂产品原料组分商业秘密的问题。一审法院认为,首先,包含该原料组分的内部表格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系属商业秘密。其次,被告将包含该原料组分的案涉表格截图上传至其微信个人账户,使该商业秘密脱离了原告的控制,该行为违反了原告员工手册的保密规定,客观上使该商业秘密存在泄露的风险。最后,被告不能就其上传案涉商业秘密的行为作合理解释,不能证明其有正当理由。综上,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应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一审判决后,被告未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员工因职务便利知悉商业秘密,负有法定的保密义务。其将涉密信息上传至个人账户、网盘等外部存储空间,即使未发生实际泄露给第三方,该行为本身已使商业秘密处于“失控”状态,极大增加了泄露风险,破坏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独占性控制,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黑龙江省发布直播电商合规指引 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为了督促和引导直播电商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覆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在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制造社会舆论等开展商业营销方面,提出13项严禁要求

包括不得传播低俗内容、宣扬不良价值导向、打造审丑不良人设、传播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政策和公共事件、鼓动群体对立、随意开盒挂人、组织约架论战、征集负面线索、号召粉丝聚集、实施利益要挟、开展无资质运营、隐蔽从事黑灰产等。

在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方面,划定10类“禁售红线”

包括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或服务、“三无商品”、应当取得许可备案或者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商品、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中禁止销售的药品、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网上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处方药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

在发布商业广告方面,提出8项禁止要求

包括发布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内容;

发布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

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教育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发布金融类、金融招商投资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责任承担作合理提示或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发布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发布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植养殖等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对经济效益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用户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指引》的发布,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经营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从而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澎湃新闻)

内容来源:阳光诚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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