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与发布信息
该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制发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于2026年6月15日正式公开发布。文件旨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促进产业提质升级。
二、攻坚范围与实施时间
9大重点行业: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
实施周期:自2026年起,利用3年时间(2026—2028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8年起,视情况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
三、量化攻坚目标(到2028年底)
| 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 | |
| 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 | |
| 基本清零 | |
| 1亿吨标准煤以上 | |
| 2亿吨以上 |
四、重点改造任务
(一)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
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二)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
- 钢铁:聚焦高炉、转炉等关键环节,推广氢冶金等技术,加快1200m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等限制类装置改造。
- 电解铝:推广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淘汰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
- 水泥:推进六级预热器、富氧燃烧系统改造,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须限期升级。
- 煤电: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改造后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推动机组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应改尽改;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热电解耦改造,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
(三)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
加强能源资源梯级回收利用,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高效回收,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胡萝卜”
-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
-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也将重点支持用能设备更新。
叠加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税收优惠、合同能源管理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二)价格杠杆——“大棒”
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对高耗能行业而言,这一加价幅度足以击穿边际产能的盈亏线。
(三)碳排放权衔接机制
存量企业通过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来源。 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实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可获得合理配额收益。
(四)淘汰关停机制
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
六、政策定位与影响
此次攻坚行动标志着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从指导性要求进入强制性约束与激励并重的新阶段。九大高耗能行业将在未来三年经历一轮以能效为标尺的产能出清与设备更新,被业内视为堪比2015年“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式的政策部署。
以上为发改环资〔2026〕698号文件的核心要点梳理。官方文件查看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202606/content_707215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