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色小字,轻松关注我们!


重磅消息

202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修改《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列为核心任务。
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26〕14号),《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被列入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
这是两法实施20余年来首次同时修改,标志着我国招投标与政府采购领域将迎来一次系统性、根本性的制度重塑。
一、修法背景,为什么现在改?


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实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预防腐败、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20多年过去了,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制度壁垒 | 两法并行导致适用边界模糊、规则冲突,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依然存在 |
监管短板 | 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最低价中标恶性竞争等乱象屡禁不止 |
数字滞后 | 传统纸质流程效率低下,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合不足 |
政策不足 | 对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战略引导作用有待加强 |


关键数据,"十四五"时期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过17万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6万亿元,节支率超过9%。

二、立法进展,到哪一步了?


2025年5月,政府采购法曾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
2026年5月,实现重大升级——

法律 | 2026年进展 | 起草单位 |
《政府采购法》 | 初次审议(19件之一) | 财政部配合 |
《招标投标法》 | 拟提请审议(14件之一)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重大突破,从"预备审议"升级为"初次审议",立法进程明显提速!

三、修法核心方向
方向1,推动两法协调统一
● 两法并行导致厘清两法适用边界,整合交易规则,消除制度冲突适用边界模糊、规则冲突,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依然存在
● 清理歧视性条款,禁止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所有制歧视
● 推动全国交易主体信息、信用信息、业绩信息互认共享
方向2,优化评标机制
● 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 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遏制"低价恶性竞争"
● 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
方向3,强化监管与惩戒
● 大幅提高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行贿受贿等违法成本
● 完善"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实现"打财断血"
● 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方向4,拥抱数字化转型
● 以法律形式确立全流程电子化的法定地位
● 支持招标文件智能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智能识别
●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方向5,强化政策功能
政策方向 | 具体措施 |
支持创新 | 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产品给予政策倾斜 |
扶持中小企业 | 预留份额、评审加分、降低保证金 |
绿色采购 | 完善绿色招标采购机制,引导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
四、对行业的影响
对招标人/采购人
●权责更清晰,主体责任更明确,内控要求更严格
●选择更科学,评标方法优化,有助于采购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与服务
●流程更高效,全流程电子化将显著缩短采购周期
对投标人/供应商
●竞争更公平,市场壁垒被打破,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更平等的竞争机会
●合规更重要,违法成本剧增,"重关系、轻合规"的模式难以为继
●转型更迫切,依赖低价中标的企业面临淘汰,需转向技术创新、质量提升
对行业生态
●市场更规范,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循环
●效率大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将彻底改变传统作业模式
●国际化接轨,为我国参与GPA等国际协定奠定基础
五、企业应对建议
行动 | 具体内容 |
深入研学 | 密切关注修法动态,提前布局,调整内部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 |
强化合规 | 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将法治精神融入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
数字化转型 | 积极拥抱电子招投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数字化竞争力 |
聚焦价值 | 回归商业本质,以技术、质量、服务和创新赢得市场 |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修改,是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它不仅是法律条文的修订,更是一场深刻的制度革命、理念革新与技术转型。
对于行业参与者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随着"双法"修订的深入推进,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法治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市场即将到来。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法治为引领,以科技为驱动,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企采购招标交流平台


主编:区月玲
中交橙信新闻频道栏目主编
投稿邮箱:
ouyueling@cccc-am.com
审核:李智霖
中交橙信首席运营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