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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首次联动大修: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迎来20年未有之变局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8 09:07:49     0
两法首次联动大修: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迎来20年未有之变局
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议程中,两项内容牵动着整个公共采购领域的神经——
  • 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 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这意味着,《招标投标法》(2000年实施)与《政府采购法》(2003年实施)这两部支撑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基石性法律,将迎来实施20余年来首次同步大修
这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修补,而是一次系统性、根本性的制度重塑。某种程度上,它决定了未来10年甚至20年中国公共采购市场的基本游戏规则。
距离会议召开还有6天,本文基于此前公开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近期政策导向,为你提前梳理这次修法的核心看点与行业影响。

为什么是现在?三大背景倒逼修法

两部法律并行20多年,为什么偏偏在2026年迎来同步大修?背后有三大深层次背景:

? 背景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刚需

当前,两法并行导致的适用边界模糊、规则冲突问题日益突出。地方保护、行业壁垒、所有制歧视等现象,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格格不入。
两法同步修改的核心意图,就是从法律层面拆除隐性市场壁垒,厘清两法适用边界,整合交易规则,消除制度冲突,推动交易主体信息、信用信息、业绩信息互认共享。
这不是孤立的修法行动,而是国家建设统一大市场整体战略在公共采购领域的具体落地。

? 背景二:行业乱象的治理倒逼

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最低价中标恶性竞争、暗箱操作……这些行业顽疾屡禁不止,传统监管方式越来越力不从心。
数据是最好的说明:
  • "十四五"时期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17万亿元,累计节约资金约1.6万亿元
  • 但审计署通报显示,仅央企采购领域违规问题金额就超230亿元
  • 80%的违规问题在事后1年以上才被发现
旧有的"重程序、轻实质"监管思路已经走到尽头,必须从法律制度层面重构监管逻辑。

? 背景三:数字化转型的法律确认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正在深刻改变采购行业。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AI智能评审、数字化监管……这些新事物在实践中已经广泛应用,但缺乏上位法的明确认可和规范。
这次修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全流程电子化的法定地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让数字化转型有法可依。

招标投标法修订:八大核心看点

《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草案早在2026年2月就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本次是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结合征求意见稿及近期政策导向,核心变化集中在八个方面:

? 看点一:招标人主体责任法定化

草案第十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承担主体责任。"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定位变化——从"程序合法就行"转向"结果负责到底"。与此相配套的是:
  • 招标人享有更多自主权(评审委员会组建、定标权等)
  • 但也要承担更大的问责压力
  • 招标代理机构的"当事人"身份淡化,责任回归招标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2026年一开年,8部门就联合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法律修订的方向,已经通过规范性文件提前传导。

? 看点二:必招项目范围有增有减

草案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做了重要调整:
  • 新增:造价咨询、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纳入必招范围
  • 删除:"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这一笼统表述
这意味着必招项目的界定更加清晰、更加聚焦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公共利益"这类模糊表述被具体化,有助于减少实践中的争议和扩大化适用。

? 看点三:异常低价治理有了法律武器

"低价中标、偷工减料"是行业老大难问题。这次修法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 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 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遏制低价恶性竞争
  • AI评标系统自动标记异常低价
  • 建立行业成本基准线
  • 对异常低价投标要求提供成本分析报告
简单说:不是不让低价,而是不让不合理的低价。低价必须有合理的成本支撑,否则就是无效竞争。

? 看点四:电子招投标全面法定化

草案第七条明确:"国家推广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从"鼓励"到"应当",一词之差,标志着电子招投标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这将极大地推动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同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也将加速推进,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库、失信企业库等数据资源将实现全国互通。

? 看点五:远程异地评标成为标配

根据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配套安排,2027年底前远程异地评标将覆盖约八成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这个变化的影响可能比很多人想象的更深远:
  • 跨省抽取专家成为常态,"打招呼"的空间大幅压缩
  • 地方保护主义受到遏制,本地专家给本地企业打高分的现象减少
  • 评标专家的"铁饭碗"被打破,动态管理和"能进能出"成为新常态

? 看点六:围串标违法成本大幅提升

草案大幅提高了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
  • 完善"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 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 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规范应用
  • 依法实施失信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靠关系、靠串标吃饭的企业来说,这个冬天可能会很冷。

? 看点七:项目法人招标制度破冰

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制度创新是项目法人招标——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法人,谁中标谁就是项目的"当家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全周期。
适用领域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水利工程等重大领域。这对大型施工企业意味着全新的机遇——中标即获得项目全生命周期运营权,从"干活的"变成"当家的"。

? 看点八: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草案新增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应急、抢险等紧急用途外,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计划,于首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至少十日前在国家规定的媒介公布
这对投标人是重大利好——有更充足的时间了解项目信息、投标准备更充分,也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临时抱佛脚"。

政府采购法修订:六大核心变化

如果说《招标投标法》的修订是"大修",那么《政府采购法》的修订则更像是"升级"——从传统的程序法,转向兼顾程序、绩效和政策功能的现代化采购法。

? 看点一:从"程序合规"转向"物有所值"

旧法侧重采购流程是否合法,新法则更强调采购结果是否有价值。"讲求绩效"原则的加入,意味着:
  • 评审不再唯价格论
  • 质量、创新、全生命周期成本权重提升
  • 采购人要对采购结果的性价比负责
这是采购理念的根本转变——从"买得便宜"到"买得值"。

? 看点二:本国产品政策法定化

本国产品标准是近年政府采购领域的热点话题,也将在这次修法中得到确认。
其核心是"三要素"认定标准:
  1. 境内生产
  2. 成本占比达标
  3. 关键工序在境内
符合条件的本国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的评审优惠。以上海为例,已经细化落地:
  • 20%的价格扣除力度相当大,足以改变竞争格局
  • 多种产品时,80%以上产品符合标准即可整体享受优惠
  • 可与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叠加,计算公式为:总报价×(1-20%-小微企业扣除比例)
这对国内制造业企业是实质性利好,但也对外资企业和进口产品带来挑战。

? 看点三:评审方法多元化

修订草案在评审方法上有重要突破:
  • 新增"最优质量法",在特定领域适用
  • 充分竞争下不再硬性要求至少3家供应商才能开标
  • 低于3家也可能继续评审
这对细分领域、小众赛道的供应商是利好——不用再为了"凑够三家"而拉来陪跑。但同时也对采购人的需求管理和评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 看点四:供应商门槛"负面清单"化

草案可能删除"良好商业信誉"等模糊表述,采用更加清晰的"负面清单"模式。
同时放宽联合体要求:只需联合体整体满足条件即可,不再苛求每个成员都具备全量资质。这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门槛。

? 看点五:合同管理全流程化

新增合同管理专章是一个重要信号:
  • 固定价格、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多样化定价方式合法化
  • 合同变更、履约管理、验收支付等全流程有法可依
  • 尤其有利于复杂的服务类和创新类项目
这意味着政府采购不再是"一签了之",而是要管到底、管到位。

? 看点六:政策功能全面强化

修法将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提升到新高度:
  • 支持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加分、降低保证金
  • 支持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产品政策倾斜
  • 绿色采购:完善绿色招标采购机制,引导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政府采购不再只是"花钱办事",更是国家调控经济、引导产业的重要政策工具。

两法联动:深层影响与行业变局

两部法律同步修订,不是巧合,而是精心设计的制度安排。它们的合力将带来至少三个层面的深刻变化:

? 变化一:市场壁垒加速破除,统一大市场加速形成

两法协调统一后,适用边界更加清晰,规则冲突大幅减少。加上信用信息、业绩信息的全国互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的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只要你有实力,全国的市场都向你敞开。再也不用为了进入某个地方市场而专门成立子公司、找当地合作伙伴。

? 变化二:监管逻辑从"盯程序"转向"盯主体"

无论是《招标投标法》强调的"招标人主体责任",还是《政府采购法》强调的"采购人责任",指向的都是同一个方向: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监管重心从事中程序监管转向事前需求管理和事后绩效评价
"甩手掌柜"不好当了。无论是招标人还是采购人,都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 变化三:竞争逻辑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

当最低价中标不再是默认选项,当质量、创新、全生命周期成本被纳入评审,当信用和合规成为入场券——整个行业的竞争逻辑就变了。
  • 靠低价抢标的企业:日子会越来越难
  • 靠关系拿项目的企业:空间会越来越小
  • 靠技术、质量、服务、创新吃饭的企业:机会会越来越多
这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虽然痛苦,但方向正确。

企业应对清单:现在就要做的五件事

法律修订是大势所趋,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布局。结合修法方向,建议企业从五个方面提前准备:

✅ 第一,开展"修法影响评估"

对照本文梳理的修法方向,评估对本企业业务的影响:
  • 哪些变化是机遇?哪些是挑战?
  • 现有业务模式哪些地方需要调整?
  • 有没有需要尽快弥补的短板?

✅ 第二,强化合规体系建设

违法成本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合规就是生命线:
  • 全面排查企业合规风险点
  • 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
  • 特别关注围串标、虚假投标等高风险领域
  • 重视信用记录,避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第三,研究"本国产品"认定

如果涉及货物生产,这是重中之重:
  • 梳理供应链,核算境内生产成本占比
  • 评估关键工序是否在境内
  • 提前调整供应链布局,确保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 20%的价格扣除,足以改变一个项目的竞争格局

✅ 第四,加速数字化转型

电子招投标、远程评标、AI评审都是大势所趋:
  • 主动适应电子招投标环境
  • 提高企业的数字化运营能力
  • 关注AI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学会"与AI共舞"
  • 不要等全面推行了才临时抱佛脚

✅ 第五,回归价值竞争本质

跳出价格战的泥潭,转向价值竞争:
  • 加强技术创新,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 重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 研究全生命周期成本解决方案

写在最后

6月23日至26日,注定是中国公共采购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两部实施了20多年的法律同步修订,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也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这个新时代的关键词是:公平、透明、效率、价值
对于每个从业者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挑战在于——熟悉的游戏规则变了,路径依赖可能行不通了。机遇在于——当市场更加规范、竞争更加公平,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舞台。
距离会议召开还有6天,让我们一起见证这个历史性时刻。后续我也会第一时间为你解读修订草案的具体内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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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两法修订中,哪项变化对你的影响最大?你最期待哪些方面的改革?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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