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225号)要求,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9年9至10月对首轮能力验证中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的实验室再次进行了能力验证,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通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能力复核的检测实验室名单





(来源:江苏土壤)


“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主管: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南通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225号)要求,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9年9至10月对首轮能力验证中存在部分不合格项的实验室再次进行了能力验证,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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