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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案检说】招商会造势、高息利诱?小心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6 15:43:50     1
【番案检说】招商会造势、高息利诱?小心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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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期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项目”“加盟代理”等旗号,以高息利诱为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群众财产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作为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取得相关部门依法许可情况下,以公司之名,在多地公开举办招商会、发布会等,以高额回报收益为利诱,以投资入股该公司、加盟公司商城区域代理、经销商、门店推广以及认购公司借壳上市原始股、投资碳基项目等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招揽不特定人员进行投资,经审计,变相吸收投资人的公众资金共达1879万余元,案发前返还500万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379万余元。

番禺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单位某公司、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依法提起公诉。被告单位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最终,番禺区法院认定被告单位、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退赔投资人损失。

检察官提示

看清本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非法性”“利诱性”“公开性”“社会性”特征。判断融资行为合法与否,既要看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更要看其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凭证。

警惕高额回报:对于“稳赚不赔”“保本高息”“收益远超银行”“快速致富”的承诺,广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头脑,不盲目轻信高额回报诱惑,警惕投资陷阱。

警惕虚假项目:“原始股”“碳基项目”等高大上名词往往只是包装,务必核实项目真实性、了解资金的投入去向。

警惕宣传造势:集资者通常会举办招商会、发布会造势,通过展示虚假证书、伪造政府批文等进行虚假宣传,面对此类面向公众的集资宣传,要及时查证甄别,不跟风、不盲从。

及时止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番禺检察

责任编辑:崔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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