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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第四届“甜笋节”商品展销会承办权招租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5 17:12:31     0
昌宁县勐统镇第四届“甜笋节”商品展销会承办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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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第四届“甜笋节”商品展销会承办权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勐统甜龙竹、甜笋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入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促进对外交流与贸易,繁荣市场经济。经研究,决定举办勐统镇第四届“甜笋节”商品展销会,此次商品展销会由昌宁县勐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办,现将商品展销会承办权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条  展会名称:

昌宁县勐统镇第四届“甜笋节”商品展销会。 

第二条  展会地点:

勐统镇集镇新大街 

第三条  展会时间:

2026年7月24日起至8月7日止(15天)

第四条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17:30止

第五条  报名保证金: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报名时间截止前收到报名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方可参加竞价

第六条  竞价时间:

具体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第七条  竞价地点:

勐统镇,具体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第八条  竞标底价:

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第九条  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须诚实守信,有民事行为能力,非诚勿扰。 

(二)依法文明竞价,不得干扰竞价现场秩序,否则主办方有权单方面要求竞价者离场退出竞价;违反本款规定,情节严重的,按照寻衅滋事或妨碍执行公务交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竞价者竞价成功后,原先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价款;未能竞得者,主办方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一律不予计取利息。 

(四)竞价成功后,签订书面合同,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若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视为违约,报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者违约的,主办方在剩余企业中进行二次竞价,违约方不得参加二次竞价。 

(六)最终中标的合同价款不包含展会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展区环保清洁及垃圾清运等费用,其中,水费、电费等据实结算,由中标方支付,展区环保清洁及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结清。 

(七)合同约定前瞻:主办方将在合同中设定展棚搭建、舞台搭建、宣传标识标牌的具体规格和要求,中标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主办方将在合同中设定履约保证金条款,规定展会承办人应向主办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期满后按时撤出展区、展会期间安保秩序、展区基础设施损坏和水电费、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费支付等事项的保证,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交纳。 

(八)竞价成功后,竞得者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禁出现非法转让、转包承办权的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叫停展销,并追究承办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产生损失由承办方自行承担。

(九)报名时,报名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条  竞价成功者需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备,符合上级部门标准要求的,方可进行展销。同时要做好展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第十一条  报名者需认真研究本公告内容,任何企业一经报名参加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之认可,则需在合作过程中遵守本公告所有的规定及内容。 

第十二条  其它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为准。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侯先生 15969353162

                         陈先生 18183727868

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或电话报名。

昌宁县勐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5日


来源:昌宁县勐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编辑:杨建尧

责编:熊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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