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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征稿‖第七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征稿启事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5 09:10:05     0
展览征稿‖第七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征稿启事

2026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场景里的新时代”和山东省文联“走在前、挑大梁”艺绘新时代主题文艺创作工程,持续推动“山东艺术培青计划”的实施,加大对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引导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体现民族精神、贴近时代要求、有内涵有温度的精品力作,特举办“第七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

一、展览宗旨

“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自2009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六届。“第七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主旨将紧扣新时代脉搏,在数字化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新的创作理念、新的艺术形式重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山东实践、全省高质量发展创新突破、各行各业奋发有为生动事迹及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奋斗足迹等鲜活场景和新时代精神气象。在梳理山东历史文脉、挖掘与塑造地域文艺特性、建构时代审美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写意精神与山东意象、地域乡土与家国情怀、数智未来与国际视域。通过对这片土地及人文的致敬,表现齐鲁人文关怀,为新时代齐鲁大地造像。努力推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反映人民心声、彰显山东担当的青年精品力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

三、展览时间、地点、规模

展览时间:2026年9月 

展览地点:济南市美术馆

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200件,其中入选作品约100件,优秀奖作品100件。

四、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山东籍或工作、生活在山东省(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地址为山东省)以及在山东学习的在校学生(须为山东省内院校)。

2.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复评阶段评选原作。

3.参评作品门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连环画等架上绘画作品,应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则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山东美协网站和微信平台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省美协展览活动。

4.参评作者需提供作品照片参加初评(A3尺幅以内,超尺寸照片取消参评资格),每人限提交1幅作品,多交无效。作品须为2025年1月以后新作且未参加过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组织过的展览。作品照片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所在省份、画种、尺寸、创作时间、联系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是否新文艺群体。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5.通过初评的作者按照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寄送地址另行通知。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

6.作品装裱后(含框)尺寸高度不超240cm、宽度不超200cm,一律不许装玻璃。

7.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寄退作品费用自理。

8.展览结束后,入选作品退回作者,获奖作品待“学术100”全国巡展结束后退还作者。 

五、作者待遇

1.入选及获奖作品在济南市美术馆展出。

2.获奖作品将参加2027年“学术100——山东青年美术作品全国巡展”。

3.入选作者和优秀奖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具备申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计3分)。

六、收件时间、地址

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日,复评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1208室。

联系人:李老师  0531-68978526

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并需在信封或外包装注明“七青展”字样。

七、其他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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