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建材行业重点领域,规定了企业应满足依法合规建设运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能耗限额和产业政策、建立能源与碳排放管理制度、配备计量监测体系等前提条件。
构建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成的低碳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定性评价指标包括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两项二级指标,为了充分体现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各专业领域的特点并提高本标准的可操作性,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分别详细给出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定性评价指标体系。定量评价指标为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率,对企业低碳绩效进行量化评价,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分别给出了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单位产品产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先进值和基准值。
建材行业低碳企业定性评价指标

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生产企业定量评价指标

标准实施意义: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指导建材企业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数据与能源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计量监测和信息化支撑,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工艺优化;评价结果有助于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材行业低碳企业,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