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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四川国际美酒博览会”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的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13 10:22:58     0
关于“2026年四川国际美酒博览会”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6年四川国际美酒博览会”开幕式、“香约绵竹 酒等你来”绵竹美酒音乐嘉年华、2026剑南春“千年酒韵•春满绵竹”演唱会等系列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管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一)2026年6月18日7时至2026年6月21日23时中心广场(含南北区)、明阳街、剑南老街及周围500米范围的空域;

(二)2026年6月18日18时至2026年6月18日23时,绵竹市体育中心周围1000米范围的空域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擅自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管控时间内,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管控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发现有违反此通告行为的,可以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绵竹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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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唐琦 殷丽娜一审一校殷丽娜
二审二校李中杰  三审三校叶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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